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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就修改香港选举制度召开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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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全国人大会议在3月11日表决通过改革香港立法会选举制度。对此,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3月12日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就修改香港选举制度作出回应。

根据中国官方披露,《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简称决定)获得2,895票赞成,1票弃权,没有反对票。

这是继2020年6月“港版国安法”通过后,中国人大对香港推行的又一项重大举措。有评论称,该举措将加强中共中央对香港的控制,标志着香港的政治体制进入新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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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务院港澳办副主任邓中华曾多次就“港版国安法”发声。(中国全国港澳研究会)

中国人大常委会被授权根据该决定修改香港《基本法》附件一《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和附件二《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香港政府随后将根据修改后的附件一和二,修改香港本地法律。具体的修改细节预计将在几个月内出炉。

决定称将“完善”香港的选举制度,并确保“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治港’”。

该决定共有九条,其中重点是:根据该决定,香港选举委员会将由五个界别共1,500人组成,责任包括选举行政长官候任人、立法会部分议员,以及提名行政长官候选人、立法会议员候选人等。将设立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并确认选举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行政长官候选人和立法会议员候选人的资格。立法会议席增加至90个,通过选举委员会、功能团体和分区直选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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