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前立法会议员李卓人和民主党前主席杨森,涉及2019年8月31日一宗非法集结案,被控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一案,在香港湾仔区域法院开庭审理,在法庭上3人均表示认罪。

黎智英目前有多案在身,其中包括多起非法集结案、违反“港版国安法”案件等。(Reuters)
据香港“东网”4月7日报道,7日开审的案件共有3名被告,依次为黎智英、杨森和李卓人。他们被指控在2019年8月31日,参与位于湾仔至中环区的未经批准集结,违反香港法例245章《公安条例》第17A条。条例规定,此控罪的最高刑罚为5年监禁。
案件今早在湾仔区域法院开审,预计审讯需时7天。
报道称,黎智英、李卓人、杨森3人在开庭后随即表示认罪。
2020年2月28日,据香港警方通报,警方于当日拘捕了黎智英、李卓人和杨森,3人涉嫌参与一宗发生于2019年8月31日的未经批准集结,违反了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条例第17条。根据该条例规定,此控罪的最高刑罚为5年监禁。
另外,2021年4月1日,黎智英等7人因涉及组织及参与另一宗发生于2019年8月18日的未经批准集结案,已在香港法庭裁被裁定罪名成立。据悉,目前因涉嫌违反“港版国安法”而被羁押的黎智英,后续还有2宗涉及非法集结的案件等待审讯。第一宗为指控黎智英在2019年10月1日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将于2021年4月19日在区院进行闭门审前复核,5月17日正式开审;第二宗为黎智英被控同李卓人及多名“支联会”常委,于2020年6月在维园喷水池外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该案将于2021年6月11日在区域法院提审。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