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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选举改制重点曝光,改革同时应挽港人信任

早前,香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致函香港立法会主席梁君彦,指港府已完成草拟《2021年完善选举制度(综合修订)条例草案》。2021年4月13日,香港立法会将会首读完善选举制度的条例草案。为此,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在4月13日召开记者会,向公众讲解综合条例草案详情。

香港换届立法会原定于2020年9月举行,但受疫情影响,选举一度押后至2021年9月举行。林郑指,现时已很清楚不能在9月举行立法会选举,故需修订由《紧急法》提出的法例,并宣布立法会换届选举于12月19日举行,相比原定日期再押后多3个月。除立法会换届选举外,香港在这一年间仍有2场重要的选举,分别是选举委员会及特首选举,而两者分别在2021年9月19日及2022年3月27日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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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选举制度下,新划分选区与过往分区划分的方式大相径庭。(HK01)

在新选举制度下,港人关心立法会选举,特别是地区直选的操作。过往,立法会地区直选分为五大区,并选出35名立法会议员。而在新制度下,全港重新划分选区,分成十个选区,并合共选出20名立法会议员。而新划分选区与过往分区划分的方式大相径庭。举例说,过往离岛区属新界西选区,如今划分至香港岛西区,而新界东及新界西两个选区,亦被划分成新界东北、新界西北、新界北、新界西南及新界东南五个选区。

除立法会地区直选外,在记者会中有两项重点。第一,根据《基本法》第四十八条第(五)项所指,主要官员包括各司司长、副司长,各局局长,廉政专员,审计署署长,警务处处长,入境事务处处长及海关关长,才有资格出任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不过林郑指经过考虑各界意见后,将会在立法会就草案提出修订,资格审查委员会不会“清一色”只有官员,将会加入若干名在社会上有地位及公信力人士。但林郑补充,有关人士在加入委员会前要接受国安审查,不排除名单要交给北京备案。

其次,社会曾有人建议在选举中“投白票”或是“集体不投票”,向港府表达反对新制度意见。而草案建议修订《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任何人在选举期间内藉公开活动煽惑他人不投票、投白票或废票,即属干犯非法行为;任何人故意妨碍或阻止另一人在选举中投票,即属干犯舞弊行为,最高可判3年监禁。律政司司长郑若骅指,有三方面可界定为“公开活动”,分别是向公众作通讯、公众观察到其行径及向公众发放材料。

对此,作为立法会最大党派的民建联指,支持港府提出的条例草案,并将会在立法会全力参与审议工作,以确保条例草案能妥善和及时通过,并指落实行政主导后,能让港府集中精力发展经济,改善民生。

不过,根据香港民意研究计划进行的民意调查,结果显示,68%受访者认为,北京修改特首及立法会的选举制度,是拉远香港社会与民主普选的距离,只有10%受访者认为是拉近两者的距离,亦有61%受访者反对新设立的候选人资格审查制度。虽然这调查并不能全面反映香港情况,但确实有一定参考性。这结果无疑反映部分港人未能信任港府及新选举制度。

近月,港府积极在各方面进行改革,例如整顿港台及公务员体系,这亦反映港府进行改革的决心。不过,港府不能只着重改革,而忽略与港人进行沟通。近年,港府与港人关系紧张,施政亦寸步难行。为日后施政顺利,港府必须在这改革过程中,不能操之过急,同时亦需重建沟通及取得港人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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