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等7人因涉参加反修例集会,4月1日被西九龙法院裁定组织及参与非法集结两项罪名成立。4月16日,黎智英再次出庭受审,共获刑14个月,并被加控两项罪名。

黎智英目前有多案在身,其中包括多起非法集结案、违反“港版国安法”案件等。(HK01)
据报道,7名被裁定罪成的被告分别为黎智英、李卓人、吴霭仪、梁国雄、何秀兰、何俊仁和李柱铭。4月16日,法官开庭宣读刑期,其中黎智英及李卓人入狱12个月,梁国雄入狱18个月,何秀兰入狱8个月,吴霭仪及何俊仁入狱12个月、李柱铭入狱11个月,但3人均获缓刑2年。
同案2名早前已认罪的被告梁耀忠和区诺轩分别获刑8个月和10个月,不过,梁耀忠也获缓刑1年。
此外,黎智英连同李卓人以及民主党前主席杨森,承认2019年8月31日的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也在当日宣判。黎智英再被判入狱8个月、李卓人被判入狱6个月,杨森被判入狱8个月,缓刑1年。
黎智英与李卓人在此案的部分刑期与上一案件同期执行,两人各加监2个月。即黎智英及李卓人两案合共总刑期为14个月。
另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黎智英再被加控两项罪名,相关案件押后至6月15日再讯。报道称,黎智英涉于2020年接受多家海外媒体访问及与外国官员会面等,因而被控违反“港版国安法”的“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在法院当日再提讯时,控方申请加控一项“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名及一项“串谋做出一项或一连串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并将案件押后至6月15日再讯,获总裁判官苏惠德批准。
控方指黎智英协助李宇轩离港妨碍司法公正,以及联同陈梓华、Mark Simon、李宇轩及刘祖廸等人勾结外国势力。
据称,黎智英、梁国雄、区诺轩被扣押在监狱,由囚车送到法院。
除了上述罪名外,黎智英后续还有2宗涉及非法集结的案件等待审讯。第一宗为指控黎智英在2019年10月1日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将于2021年4月19日在区院进行闭门审前复核,5月17日正式开审;第二宗为黎智英被控同李卓人及多名“支联会”常委,于2020年6月在维园喷水池外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该案将于2021年6月11日在区域法院提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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