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日,在网上有不少有关学术论文是否可不列参考文献的讨论,以下是笔者对这个问题的大体看法。
参考文献的唯一作用是为了方便读者阅读文章本身,方便读者知道该论文所研究问题的来龙去脉(当然,在研究阶段和论文撰写阶段,文献综述和列参考文献也会起到便于作者自己梳理清楚自己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意义的作用)。如果该论文本身在论述上是足够自成体系的,不写参考文献,不引用参考文献,自己就足以把自己所研究的问题说得足够清楚,同时还不涉及到可能会侵犯别人的知识产权和首创权的问题的话,不列参考文献是可以被接受的。此外,还有一种可能是:如果过于死板的一定要列参考文献却会因此导致自己论文的论述思路显得凌乱和核心内容反倒不容易被理解的话,那么不列参考文献也应是可以被接受的。
只是真正达到上述这种‘文章本身足以自成体系同时还不会侵犯别人的知识产权和首创权,以及过多地罗列参考文献反倒会导致其本文的论述思路凌乱和不容易被理解’的这种学术论文极为少见,所以在绝大多数时候和绝大多数情形下,尽可能详细地罗列参考文献是最为常见做法,并成为了学术界通常的例行规范,一般情况下都应尽量严格遵守(这也是学习学术写作的一个必经的必不可少的内容之一)。但是,把这种常见做法列为规范,并不意味着列参考文献的这个规范是绝对不可触碰的(理由前面已经讲过了,因为参考文献的真正作用和唯一作用只是为了方便读者阅读和方便读者理解而已(当然,也包括便于作者自己梳理清楚自己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意义),而不是有了参考文献就可以避免出现作者剽窃抄袭他人成果或过度申明了自己的首创权范围的问题,这二种负面可能并不会因为有了参考文献就一定会被消除)。因此,从学术规范的角度来说,学术论文真正不可触碰的规范是:1.论文毫无创新性却声称自己有创新性;2.虽然该文所涉及的知识点的确是有创新性的,但该创新性实质是故意剽窃盗用了他人的思想和成果却不作足够的声明和划分,以及把并非自己首创的知识成果声明为自己的首创,或是超出自己的成果的实质贡献和实质范围去做过大的首创性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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