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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导致“带薪羁押”,江西11人被追责

共青城市总工会退休干部戚某才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及纪律处分,该案主办民警张某增、书记员朱某婷未按规定将该情况告知市总工会和人社局,造成其多领取退休费27000余元,二人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近日,江西省九江市纪委监委严肃查处6起因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导致“带薪羁押”案件,追责问责11人。

6起案件中,有的是单位负责人怠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下属长期脱岗甚至被采取强制措施不报告不处置,导致问题发生;有的是工资核算人员履职不力,把关不严,对纪律处分决定不重视,使得问题得以发生;有的是财务人员业务不精,明知本单位人员被采取强制措施仍错发工资,致使该单位一年内连续发生两起“带薪羁押”问题。

其中,彭泽县城市管理局办公室主任汤某柱在得知该局原职工李某勇被采取强制措施、受到纪律处分情况下,未如实填报其“吃空饷”问题,也未及时将情况反馈本单位财务股,导致其“带薪羁押”多领取工资15000余元。该案办案民警汪某、赵某在办理此案中,明知李某勇真实情况,未如实记录,也未按照规定及时告知其所在单位。汪某、赵某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汤某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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