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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律师公会调查李柱铭,请愿信吁取消其律师资格

香港资深大律师李柱铭及大律师吴霭仪,因2019年“8.18集会案”,4月26日被判“非法集结”罪成。香港大律师公会正就事件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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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柱铭因非法集结罪被判缓刑,近日有请愿取消其大律师资格。()

据4月28日消息,香港也有亲北京组织于4月24日派3人到香港大律师公会递交请愿信,要求取消李柱铭及吴霭仪的大律师资格。

2019年“8.18”非法集结案的7名民主派人士,被裁定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成,身为资深大律师的李柱铭及大律师吴霭仪被分别判入狱11个月及1年,但两人均准以缓刑执行。

香港《星岛日报》引述大律师公会秘书马嘉骏表示:“公会接获李柱铭及吴霭仪有关违反‘行为守则’的投诉,公会执委会已将投诉转介纪律委员会跟进调查”,但公会纪律审裁组的主席正是民主党创党会员沈士文大律师,为李柱铭的党友,有人建议沈士文应避嫌。

根据大律师公会网页所指,有关大律师倘若最终被裁定为专业失当,纪律审裁组有权执行纪律处分,包括罚款、暂时吊销执业资格,严重违规者可被除牌。

大律师公会主席夏博义则回复称:“公会不会评论任何正在进行调查中的投诉”。据悉,李柱铭此前提名夏博义出任大律师公会主席一职。有大律师指,任何有刑事定罪记录的律师均须接受纪律审裁组的调查,但认为此次纪律研讯“纯粹做样”。

按公会网页显示,当公会接获大律师违反“行为守则”的投诉,公会执委会会将投诉转介纪律委员会跟进,如纪律委员会调查后认为投诉可能涉及专业行为失当,大律师纪律审裁组便会对相关的行为或操守进行研讯,而公正聆讯会由一位资深大律师及其他由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委任的公众人士审理。任何关于投诉、纪律调查或决定的资料均不会对外提供,而任何有关审裁组席前纪律研讯的资料,除非经大律师纪律审裁组颁令准予披露外,均不会对任何人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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