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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富商王振华猥亵女童案二审将开庭

曾引发轩然大波的新城控股原董事长王振华猥亵幼女一案二审即将开庭,双方辩护律师全部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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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中国猥亵儿童案件频发,伴随着受害者渐趋低龄化,社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愈发重视。(视觉中国)

据5月17日报道,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原董事长王振华涉嫌猥亵女童一案,将于2021年5月19日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不公开开庭方式审理。

报道称,2021年5月,有数位消息人士向其确认这一消息。

报道披露,王振华案一审的两位辩护律师——京衡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有西、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肖霖律师,已不再担任王振华案的二审律师。

同时,受害女童的一审代理人上海华夏汇鸿律师事务所主任计时俊亦表示,二审阶段,他也不再是受害女童的代理律师。

在2020年6月17日一审判决获刑5年后,6月18日,王振华代理律师发表声明透露,王振华已经明确提起上诉,请求二审判决他无罪。判决结果引发了广泛关注,陈有西等律师坚持“无罪辩护”也引起很大争议。

其实,此案中公众疑虑最多的,似乎不是法院的判决,而是辩方的诉求。为王振华辩护的知名律师陈有西也因为接手此案受到舆论关注。

在陈有西通过自媒体渠道发布声明透露王振华已提起无罪诉求后,其首先表示,为了不透露涉及未成年人隐私的案情,所以拒绝了所有媒体采访。

陈有西指,“王振华进出房间前后时间只有13分钟,有酒店录像证据,有效可能作案时间5分钟。王从无恋童癖和性虐待取向,公安外围侦查排除他任何侵害幼女嫌疑,王坚称自己没有猥亵本案女孩。”

对于有媒体报道称王振华有过“翻供”的行为。陈有西也在声明中回应称,王振华没有翻供。并强调,从侦查阶段到检察阶段,再到庭审阶段,王的供述稳定一致。

据了解,事件源于2019年7月2日,时年57岁的王振华,因涉嫌猥亵一名9岁的女童,被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刑事拘留。

2019年7月10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猥亵儿童罪,对王振华批准逮捕。

而王振华一审获刑5年,民众认为他是咎由自取。尽管在此之前,他有“千亿资产”等耀眼标签,但他因作恶而受到法律惩处,也证明任何人都没有法外特权,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必须为之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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