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反修例运动期间备受关注的“爆眼女”,日前被曝双眼疑似完全康复,并在去年9月就离港赴台,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引起社会哗然,有市民就此前往医院管理局,抗议负责诊治的医护人员未将没有爆眼的真相公开,任由仇警情绪发酵,抗议人士还前往对面西九龙警察总部递交请愿信,要求警方严查有否医护人员制造假消息煽动青少年参与暴力示威。

据香港《星岛日报》5月25日报道,珍惜群组8名成员当日下午16时抵达医管局门外,分为4人一组展示横额和标语,要求局方严惩隐瞒“爆眼女”无爆眼真相的相关医护人员,医管局随后派职员接收请愿信。
报道指,珍惜群组代表李女士指出,该女子眼部受伤送院后,负责医治的医护人员应该比任何人更清楚真相,纵使要保护私隐,但在社会动荡时刻,应公平公正道出真相,以协助减少社会撕裂,但有关医护人员任由“爆眼”假消息传播,更怀疑有医护参与炮制假消息,令大量涉世未深的青少年仇警及参与违法“黑暴”活动,故此要求医管局严惩有关医护。
报道表示,众人随后转往对面的西九龙警察总部,由代表李女士宣读一封致警务处处长邓炳强的请愿信,内容指要求警方严查有否医护人员为了煽动暴力示威而参与炮制“爆眼”等假消息。众人递交请愿信后,随后和平散去。
对此事,医院管理局重申,医管局一直配合警方调查,并已依法向警方提供有关医疗记录。医管局亦得悉当时事件已进入法律程序,医管局与有关部门均须尊重及遵守有关程序的限制。医管局对所有病人一视同仁,亦坚持尊重个人私隐的原则,在未得到病人同意,医管局或公立医院不会向公众或媒体披露个别病人的具体临床情况。
关于“爆眼少女”的伤势,在医疗报告内容中虽没有结论,但据了解,其眼部伤势不严重,亦没有“爆眼”或伤及眼球和内部组织,主要是眼睛周边位置受创,视力没受到严重损害。至于如何造成受伤亦没法肯定,有可能是其他硬物造成。
上述女子受伤后在伊利沙伯医院留医约一星期便出院,未几已康复,她曾申请司法覆核,阻止警方取医疗报告被拒后,再向高等法院上诉庭上诉,及至上月被驳回,须支付警方讼费。
此外,其受伤后两天,示威者在机场发起暴力集会,亦有网民发起“Eye4HK(掩眼行动)”,呼吁公众上传手遮右眼的自拍照,连串暴力示威亦有人展示“黑警还眼”等标语。
警方锲而不舍调查是否有“黑暴”势力有组织地串谋隐瞒她的伤势,并散播谣言煽动群众仇警情绪,再发动连串暴力示威,图谋推翻政府,若追查到相关证据,将追究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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