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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改名“刘霸道”兴讼,法院一审驳回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一名90后刘姓男子,因喜欢日本丰田汽车公司出产的霸道(Prado)汽车,决定改名为“刘霸道”,但遭当地派出所拒绝。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驳回刘男的诉讼。

刘男遂向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提诉,指自己享有姓名权,拥有变更姓名的自由,惟法院日前的一审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内媒周一(21日)报道,刘男以“霸道”是其喜欢的一款汽车的名称及听起来更有气势为由,要求渖阳市和平区太原街派出所允许他改名,但遭后者多次拒绝,遂向渖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提诉,指派出所侵犯其姓名权,并请求法院准许他改名。

惟法院日前公布的一审判决书指,法律赋予公民使用、变更姓名的自由,但同时对该权利的行使作出限制。法院考虑到刘男未拥有特殊原因或正当理由改名,并审视因个人喜好而变更户籍登记姓名会影响社会公共秩序及管理,决定驳回其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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