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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上公务员有奖是不是变相行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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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上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奖励6万元,考上广西区直机关公务员奖励3万元,考上桂林市直机关公务员奖励1万元。2010年新年伊始,恭城瑶族自治县正式实施的对考上公务员的恭城青年进行奖励的政策。

恭城县领导称:“奖励只为激励考生,并无其他过多考虑。”如果只是激励考生的话,为什么只奖励考上桂林市市直机关、广西区直机关和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考生呢?难道考上本地或外地公务员的考生就不需要激励了吗?显然,恭城的这一做法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以对考上公务员的恭城青年进行奖励为名,变相向上级机关工作人员套近乎、拉关系,以便在今后得到更多的照顾。说是奖励,其实不过是换了种形式的权钱交易。

地方政府以看望在省、在京工作的老乡为名给上级机关工作人员送钱送物早就不是什么新鲜事了。想想“驻京办”吧。现在送礼变成“奖励”,最起码说起来理直气壮了。

对那些好不容易才考上公务员的恭城青年来说,县里的奖励规定无疑是给他们出了个大难题。奖金是家乡政府给的,不收不合适,收了有违廉政规定不说,万一养成了收下级单位钱物的坏习惯,还能做到廉洁从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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