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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影由杀夫女犯自传式出演惹争议 上映无期



中国电影由杀夫女犯自传式出演惹争议 上映无期

电影“监狱来的妈妈”近日在大陆引起争议,原因是该片主角由杀夫案女犯亲自演出,被指为杀人犯“洗白”,如今档期未明;该片出品人之一也发表声明致歉,宣布与片方解除一切关联。

综合香港媒体今天转述大陆的报导,“监狱来的妈妈”由陕西省一起杀夫案改编而成,讲述女主角赵箫泓(原名赵晓红)的真实经历,她多年前因为反抗“家暴”而意外杀夫入狱。

这部影片原定于本月30日上映,近日却遭到大陆网民大规模抵制,指片方把杀人犯“洗白”成为反家暴女英雄,而女主角在服刑期间参与拍摄也引发质疑。

据报导,该片出品人之一、大陆著名主持人汪涵今天凌晨发表声明致歉,宣布与片方解除一切关联、影片不再保留其出品人署名。

汪涵在声明中表示,其初衷为扶持文艺创作,但未对项目背景及内容进行充分尽职调查,疏忽之下同意挂名出品人,强调并未参与影片投资。

报导表示,2009年4月15日,赵晓红与丈夫因家务琐事争执打斗,她持刀刺向丈夫胸部而导致其死亡,最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监禁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有网友表示,法院的裁决并未认定其遭受家暴及正当防卫。

但电影制片人沈芬在微博回应说,判决书明确提及案发当晚,赵晓红的丈夫“用拳头打她的头”、“用脚踢她后腰”等施暴细节,影片表达“因受暴而反击”的悲惨动机,“不等于承认行为合法”。

据报导,此片另一争议的焦点,是制作人以“拍摄监狱教育改造纪录片”的名义申请司法部批准,让赵晓红在服刑期间参与拍摄。

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对大陆媒体表示,监狱法规定,服刑人员原则上禁止参与商业电影拍摄,仅允许非商业性改造相关活动;若片方假借公益名义获批,实则制作商业影片,则违反监狱规定。

据报导,赵箫泓去年凭着此片获得西班牙圣塞巴斯蒂安电影节最佳主角银贝壳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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