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買房埋禍根!房貸、房稅全母親付,兒爆施暴還霸占房產,憤而提告要求返還房屋所有權。(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字級設定:小中大特 一名婦人阿惠10多年前出資購買房屋,為了方便處理事務,將房產登記在兒子阿誠(均化名)名下,沒想到多年後母子反目,兒子甚至涉嫌對母親施暴,讓她不得不申請保護令。擔心兒子挾持房產甚至私下出售,阿惠憤而提告要求返還房屋所有權。
母親全額出資買房 房產卻登記兒名下
根據判決指出,阿惠主張,2014年由自己出資購買一戶住宅,包括土地持分及建物所有權,但基於家庭因素,當時借用兒子阿誠的名義辦理登記,實際出資人一直都是自己。多年來包括房屋貸款、房屋稅、地價稅等費用,全都由她支付,母子也一直共同居住在該房屋內,因此房產雖登記在兒子名下,實際上只是借名登記。
母子反目還爆家暴 婦人申請保護令
然而,阿惠指出,兒子後來態度丕變,2024年底更涉嫌對她施暴,讓她不得不向法院聲請保護令,並獲法院核准。阿惠擔心,兒子因心生不滿,可能擅自出售房屋或將房產另作處分,導致自身權益受損,因此決定正式終止雙方借名登記關係,並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兒子返還房屋及土地所有權。
兒子拒出庭抗辯 法院視同承認事實
法院審理期間,阿惠提出土地、建物登記資料、銀行對帳紀錄、房貸資料、房屋稅及地價稅繳納資料,以及法院核發的保護令等證據,證明購屋資金及後續持有成本均由她負擔。
不過,阿誠雖經法院合法通知,不僅未出庭,也未提出任何書狀答辯,更拒絕接受遠距訊問。法院指出,依《民事訴訟法》規定,當事人經合法通知卻未到庭,也未提出爭執意見,依法可視同承認對方所主張的事實。
借名登記已終止 法院判房產返還母親
法官認為,本案證據足以證明,該房屋及土地雖登記在兒子名下,但實際由母親出資購買,雙方成立借名登記關係,而母親已透過起訴正式終止借名登記契約。
法院指出,借名登記契約既已終止,兒子繼續登記為所有權人,已無法律上的正當依據,屬於無法律原因而受有利益,依法應返還。因此,法院判決阿誠應將該房屋及土地持分所有權,全部移轉登記回阿惠名下。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拒絕家庭暴力,請撥打110、113。
9年不到10次!丈夫控遭拒絕親密 寒夜還被赤裸丟包樓梯間 父生前贈與長子房地 卻遭趕出家門!臨終前一句話成關鍵 人妻返鄉照顧父親 丈夫怒控外遇另組家庭還生女 #借名 #登記 #房屋 #土地 #所有權 【樂齡專屬》新手車露零失敗!】 裝備、注意事項與5大人氣公營營地全攻略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