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竹一名大貨車司機撞死因車禍下車察看的2名男子,新竹地院判處6月有期徒刑。(圖/資料照)
記者黃資真/新竹報導
新竹縣湖口鄉高速公路連絡道2輛自小客車發生擦撞後,雙方下車查看處理時,一輛大貨車未注意車前狀況,當場將站在路上的2人撞飛,緊急送醫搶救後仍雙雙不治。新竹地院考量已賠償調解完畢,依過失致死罪,判決肇事的姚姓司機6月、緩刑3年。
判決指出,本案發生在2025年4月13日凌晨12時15分,游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搭載陳姓男子,沿新竹縣湖口鄉從高速公路連絡道南下外側車道邊停後,卻未注意禮讓行進中車輛先行,貿然起駛往左偏斜穿車道線,再左迴轉跨越分向限制線,當時開車直行的戴姓男子因反應不及,當場衝撞對方左側車身。
事故發生後,陳男與戴男2人下車,站在戴男車輛旁的對向車道,查看車輛狀況,此時姚姓男子駕駛營業用大貨車北向行駛,而該路段限速50公里,加上當時是雨夜,應注意車前狀況,姚男卻以54公里的速度超速行駛,當場將戴男、陳男撞飛。
救護人員獲報到場緊急將2人送醫搶救,然戴男因受有頭胸部鈍力損傷、出血性休克、神經性休克等傷害,於凌晨1時35分宣告不治;陳男則因受有頭胸腹部鈍挫傷併胸腹腔內出血、創傷性休克等傷害,於凌晨2時12分不治。
法官認為,姚男未能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造成2人死亡,惟念及其犯後坦承犯行,並與死者家屬調解成立,均已賠償完畢,依過失致死罪處6月,得易科罰金,宣告緩刑3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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