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在韩外国居民数量持续增加,使用韩国老年长期护理保险的外国人也不断增多,其中近八成受益者为中国国籍。
韩国健康保险研究院14日发布的报告显示,截至2024年12月,获得长期护理等级认定的外国人共有4790人,仅占韩国全体长期护理认定人数(116.5万人)的0.4%。
韩国老年长期护理保险是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面向因高龄、痴呆等老年性疾病而难以独立完成日常生活的群体,通过提供上门护理、入住养老机构等服务减轻家庭照护负担。该制度于2008年7月正式实施。
从外国受益者构成来看,持有在外同胞(F-4)居留资格的有4106人,占85.7%。若综合国籍与居留资格计算,中国同胞达3773人,占比78.8%,是长期护理保险的主要使用群体。
研究显示,这些外国人自首次取得韩国居留资格起,平均在韩居住并缴纳保险费6至7年后,才获得长期护理等级认定。以2024年数据为准,他们首次取得居留资格时的平均年龄为71.2岁,首次获得长期护理等级认定时的平均年龄为77.6岁。
2024年,实际使用长期护理服务的外国人共4063人,其中中国同胞3202人,占78.8%。韩国国民健康保险公团为此承担的费用总额约571.45亿韩元,每名使用者月均护理费用约137.6万韩元。
从服务类型看,外国人使用居家护理服务的增速快于入住养老机构。2024年使用居家护理服务的外国人达2901人,同比增长17.6%,增幅高于机构护理服务的11.1%。其中,上门护理使用者达1972人,占外国使用者总数的48.5%。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外国人使用长期护理服务增多,相关保险财政目前仍保持盈余。2024年,外国人老年长期护理保险财政收支盈余约1321.25亿韩元,其中中国籍参保者贡献的收支盈余约707.53亿韩元,这意味着外国参保者缴纳的保险费总额仍高于其领取的护理保险待遇支出。
目前,外国人在韩居留满6个月并加入国民健康保险后,原则上自动加入老年长期护理保险,且未单独设定最低缴费年限,只要通过长期护理等级认定即可享受相关待遇。
相比之下,部分国家对外国人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设有不同条件。德国原则上将加入医疗保险的外国人自动纳入长期护理保险,但申请待遇前10年内须有至少2年的缴费记录;日本则要求居留3个月以上并完成居民登记的外国人加入护理保险,同时对40至64岁参保者的待遇范围作出一定限制。
报告认为,随着在韩外国人口进一步增加,有必要建立系统性监测机制,及时掌握不同国籍、居留资格外国人的参保和使用情况。同时,应结合外国人的入境和居留目的完善参保规定,并基于长期跟踪数据进一步优化相关政策。
【图片提供 韩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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