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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與6000萬房地產 陳幸妤「會錯到想殺死自己」 律師這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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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與6000萬房地產 陳幸妤「會錯到想殺死自己」 律師這麼說

2026-08-14 14:18 聯合報/ 記者邵心杰/台南即時報導 房地產 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指將價值6000萬元的診所店面贈與趙建銘,只有貸款留名下,請大家別跟她犯一樣的錯誤。聯合報系資料照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指將價值6000萬元的診所店面贈與趙建銘,只有貸款留名下,請大家別跟她犯一樣的錯誤。聯合報系資料照

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與骨科醫師趙建銘離婚,陳幸妤指將價值6000萬元的診所店面贈與趙建銘,只有貸款留名下,請大家別跟她犯一樣的錯誤,律師黃睦涵說,贈與契約已完成或公證,贈與房產基本上是要不回來的。

曾任檢察官15年轉任律師黃睦涵說,依配偶贈與而言,除非是當初贈與時,有附帶負擔條件,諸如須扶養小孩之類,對方未能履約相關條件時,才可能翻案;如果當初贈與當下已達共識,房產是要不回來的。

律師羅瑞昌表示,夫妻或情侶間贈與後反悔案例屢見不鮮,也因個案狀況有所不同。他舉例說,親友將他出資買房借房登記給女友,但女友後來說受贈而不還,法律上如何討回房產?

他說,出錢買房託女友借名登,這約定類似委任契約,但如送女友而登記,這叫贈與契約。如借名登記的名義人後來不還 ,出資者得透過民事官司,寫民事訴狀終止委任,並請求將房產移轉登記回來。

若借名登記的證據不是很足夠 ,但對方也提不出是贈與登記的資料,或雙方也搞不清楚當初是借名或贈與登記,也得主張對方是沒有法律上原因而受有利益,依不當利益說服法官,討回買房所拿出來的錢。

法界人士認為,陳幸妤與趙建銘實際情況為何?外界並不清楚,當初贈與來龍去脈為何?也不清楚,或許尋求法律諮詢也是解決方法之一。

陳幸妤 房地產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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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與6000萬房地產 陳幸妤「會錯到想殺死自己」 律師這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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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4 13:48 共 0 則留言 規範 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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