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苏丽仪被押送至新山地庭面控时,全程不发一言。(林金兰摄) (新山14日讯)来自单亲家庭的22岁法律系女学生涉及钱骡活动,今日被控上新山地庭时俯首认罪,遭判处罚款5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监禁1个月替代。
被告苏丽仪(译音)来自雪兰莪州,目前在八打灵再也一所私立学院修读法律课程。
基于受害者是在柔佛州依斯干达公主城报案,因此案件在新山地庭审理。被告今早被押送到法庭时,身穿深灰色长袖上衣和黑色长裤、戴著深色口罩,并坦然面对镜头,全程不发一言。
此案承审法官为玛蒂哈,主控官为莎米拉,被告由全国法律援助金会的峇拉蒂作为代表律师。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今年6月13日下午4时31分,绿满苑的伊达曼8/10路,被发现不诚实地协助受害的32岁印裔男子,将525令吉转入她的银行账户,因而触犯刑事法典424条文,罪成可被判处监禁最高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庭上聆听控状后,表示明白控状并认罪。
代表律师为被告求情时指出,被告父母离异,母亲每月仅有500令吉的兼职收入,平日是靠祖父供被告念书,此案涉及的金额为525令吉,而被告尚年轻。
除了上述女学生,35岁家庭主妇诺莎巴丽娜今日也在同一地庭被控涉及钱骡活动。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2025年11月15日,以不诚实方式,间接令一名33岁巫裔男受害者将4000令吉转移存入她的银行账户,因而触犯刑事法典424条文。
法官判处被告罚款1500令吉,若未缴付罚款,则以监禁3个月替代。
此案主控官为阿米拉,被告的代表律师也是峇拉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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