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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總預算三讀通過 442億無人機計畫分6年平均編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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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14日電)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115年度總預算,針對行政院訂定為期6年新台幣442億元「無人載具產業發展統籌型計畫」,藍白提主決議,要求行政院應責成經濟部將442億元預算分6年平均編列,每年不得超過平均編列數。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中華民國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原列歲出總額為3兆349億7437萬1000元,審議結果,共計減列480億元。

針對攸關無人機的預算,行政院去年訂定為期6年442億元「無人載具產業發展統籌型計畫」,目標2030年帶動產值突破400億元。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日前質疑「無人載具產業發展統籌型計畫」在未核定情況下,相關部會已於115年預算案中編列相關預算,疑違反「預算法」。

國民黨團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全力支持發展無人機產業與強化國防,針對經濟部6年442億元「無人載具產業發展統籌型計畫」,及行政院各部會編列的192億元採購預算,合計634億全數通過,並排除在總預算通刪1.5%之外。

立法院會晚間三讀通過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並於通過國民黨團、民眾黨團所共提的主決議,提案指出,為強化國內無人機產業能量與供應鏈韌性打造民主供應鏈亞太中心,行政院核定6年期(114-119)「無人載具產業發展統籌型計畫」,於公務預算共匡列總經費442億元,由經濟部統籌協調,跨部會共同建構無人機產業推動機制。

提案指出,鑑於發展完整產業鏈須建立從研發、生產、採購、人才培育到完善法制等架構,且每年投入經費不宜大幅波動。爰此,要求行政院應責成經濟部將442億元預算分6年平均編列,每年不得超過平均編列數,相關採購需依循「政府採購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提案指出,除國防軍用無人機採購之外,其餘各部會非軍規無人機採購,得依照「共同供應契約實施辦法」進行採購辦理,杜絕重複編列預算或特權統包後再轉包以規避監督。統籌型計畫執行期間各部會如有新增相關無人載具計畫應納入者,統等型計畫應配合辦理修正,經行政院核定後始得執行。(編輯:蘇龍麒)115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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