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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省推行现金保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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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下周一(8 月 19 日)起,安省将对被控犯罪且获准保释的人士,实行一项重大改革:他们需在被释放时提前缴纳现金保证金,不再是仅在违反保释条件时才付款。

图片来源:51.CA 资料图片

省检察长 Doug Downey 计划于周五下午 1 点公布相关细节。

目前,法院若要求"承诺付款"保释,被告或其担保人(通常是亲友)无需先交现金,仅在被告违反保释条件且被法院裁定时才需付款。

新制度下,被告或担保人需根据保释令上写明的承诺金额,提前全额缴纳现金保证金。付款须在刑事法院以现金、银行汇票或本票方式完成。

保证金要求在被告出狱后 2 个工作日内缴纳。如果被告遵守保释条件,保证金将退还;如违反条件且法院签发违约证明,保证金将被冻结并在法院裁定后自动充公。

图片来源:51.CA 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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