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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妻來台7天人間蒸發!苗栗男心碎訴離 法官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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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一名男子阿達(化名)於民國113年7月15日,和一名越南籍女子小花(化名)結婚,結果小花才來台7天就離家出走,音信全無,阿達相當痛苦,向法院訴請離婚,法官認為,雙方僅有婚姻外觀,無相愛之基礎,主觀上難認有維繫婚姻之意願,因此准許離婚。

越南妻首度來台 秒無音訊

阿達和小花民國113年7月15日結婚,小花在11月30日首度來台,同年12月6日即離家不知去向,經辦理協尋,多年來渺無音訊,且涉及藉婚姻詐取不法利益。

法官審酌,兩人在台灣同住的時間短暫,感情基礎未穩,又分居多時,彼此音訊斷絕,顯見兩人只剩婚姻外觀,且喪失情愛基礎,實質上已無共同夫妻生活可言。

法官認為,兩人無正常夫妻間所應具備互信、互諒、互愛之情感基礎,客觀上很難期待繼續經營和諧幸福的婚姻生活,主觀上也難認有維繫婚姻的意願,婚姻已生破綻而無回復的希望,有不能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因此准許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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