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纳兹米(中)移交候选人宣誓书给上阵望万州议席的索立欣沙烈(右),后者也是巫青团长阿克马胞兄。左为拉菲兹。(范纯玮摄) (马六甲16日讯)对于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宣布将废除1971年大专法令的决定,前经济部长拿督斯里拉菲兹透露,早在第13大马计划中就已经成为政府的决定,因此他不感到意外。
不过,他强调,关于废除大专法令这件事情,目前仍需要等待更多的宣布,才能够给予评论。
“据我的记忆,当时我们还在经济部制订第13大马计划时,政府的决定其实就是要开始给予公立大学更多自主权,也就是说,他们不应该受到政府过度束缚。”
他补充,给予自主权就意味着大学可以自行聘请员工,也可以拥有自己的服务体系等,这实际上也意味着大专法令最终需要被废除。
“因此,其实废除大专法令的讨论,早在当时成为政府的决定了,这已经是既定政策,所以我不意外,只是接下来会有一项新法令取代它。”
拉菲兹昨晚在同心党宣布马六甲州选举15名候选人名单后,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接下来要关注的是废除大专法令,究竟是不是政府所宣称的那种改革。
“我们需要看到取代大专法令是什么法令,若只是换一个名字,但内容还是一样,那就不是我们希望看到的情况,因为大学仍然需要受到某一项法令的管理。”
他解释,目前的制度是有关于大学作为法定机构的法令,并有大专法令对大学进行约束。
“这个问题其实非常技术性。例如,我们过去所建议的大学自主权,只有在政府每年给予大学一笔拨款,作为大学自行运作的经费时,才真正能够实现。”
他举例,假设政府每年给一所大学7亿令吉,然后这7亿令吉交给大学,政府就不再干涉,让大学自己管理;如果政府还是每年给予大学拨款,而大学仍然必须取得批准、预算和各种拨款,那么这就是大专法令存在的作用。
“若有新的法令取代大专法令,我们需要看看新法令是不是仍然做着同样的事情。在看到详细内容和具体建议之前,现在下定论还言之过早。”
不过,他希望这不是为了政治宣传而进行的改革,而是真正从政策角度出发,因为这正是第13大马计划中已经决定的方向,即给予公立大学自主权。
他说,所谓的自主权,就是政府给予大学所需要的经费,然后让大学自己管理,不需要向其他人负责,不需要问部长或首相,大学的参议院(Senate)自行委任校长(VC),自己独立运作。
“我希望最终落实的,正是第13大马计划已经决定的这个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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