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府支持商戶禁用人臉辨識 提案不限制警方及ICE
記者劉梓祁╱紐約報導 2026-08-16 02:27 ET 聽新聞 test 0:00 /0:00 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HTML5 Audio! 😢 紐約市府近日表態支持禁止商店、體育館等場所,使用人臉識別等生物識別技術確認顧客身分。(記者劉梓祁╱攝影)紐約市長曼達尼(Zohran Mamdani)政府近日表態支持禁止商店、體育場館及其它向公眾開放場所使用人臉辨識等生物識別技術確認顧客身分;相關提案已獲27名市議員聯署,超過市議會半數。同時,提案豁免政府機關,不會限制市警(NYPD)或聯邦移民暨海關執法局(ICE)自行收集及使用生物識別資料。
市議員哈尼夫(Shahana Hanif)14日在與私隱倡議者舉行的集會上宣布,市府支持她提出的第213號提案,並宣讀市消費者和勞工保護局(DCWP)局長萊文(Samuel Levine)的聲明。萊文表示,「任何人都不應為觀看自己喜愛的球隊而犧牲個人私隱。這類大規模監控為濫用和歧視打開大門,使本市消費者格外容易受到傷害。」
提案今年3月完成市議會科技委員會聽證後,仍處於「留置委員會」狀態。市議會議長朱曼寧(Julie Menin)尚未表明是否支持。
紐約市現行法律只要求收集顧客生物識別資料的部分商業場所,在入口張貼清晰告示,並禁止出售或藉此謀利,並未全面禁止使用相關技術。新提案則把規管範圍擴大至商店、餐館、娛樂場所及其它向公眾提供商品或服務的私人場所。
提案禁止相關場所利用自動化生物識別技術核實或辨認顧客,包括人臉、虹膜、指紋、聲紋、步態及身體動作。若商戶因其它獲准用途收集相關資料,須事先取得顧客書面同意,在入口張貼告示,制定公開的資料保存政策並採取網絡安全措施。
若未來成法,受影響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訴。違反告知或書面同意規定,每次可索償500元;若商戶因疏忽使用生物識別技術辨認顧客,或不當披露及出售資料,同樣可索償500元,故意或罔顧後果者,每次須賠償5000元,另可能承擔律師費及禁制令等法律責任。
提案的主要針對對象包括麥迪遜廣場花園(MSG),MSG曾利用人臉辨識系統,辨認並拒絕與該公司存在訴訟關係的律師入場,估計涉及逾90間律師事務所。州檢察長詹樂霞(Letitia James)早在2023年已要求MSG說明,相關做法會否構成報復、違反人權法,或因技術偏差造成歧視。
人臉辨識也已出現在部分大型零售商店,業者認為,有關技術可協助辨認曾涉及盜竊或暴力事件的人士;反對者則指出,錯誤配對可能令無辜顧客被公開盤查。
提案同時存在明顯界線,根據條文,政府機關、雇員及代理人收集、儲存、分享或使用生物識別資料不受約束。因此,即使提案通過,將不會禁止市警使用人臉辨識查案,亦不能限制ICE或其它聯邦執法部門。
精華 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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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這項由市府支持的提案主要要禁止哪些場所使用生物辨識技術?
提案禁止商店、餐館、娛樂場館及其他向公眾開放的私人場所,用人臉、虹膜、指紋、聲紋等生物辨識技術核實或辨認顧客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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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為何市府與支持者認為這項禁令有必要?
市府認為大規模監控會侵害私隱,並可能導致濫用與歧視;支持者也指出,錯誤配對可能讓無辜顧客遭盤查,特別是在大型商場與球場等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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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這項提案通過後,哪些單位仍不受限制?
提案明確豁免政府機關、雇員及代理人,因此市警NYPD仍可在查案時使用人臉辨識,聯邦執法部門如ICE也不受這項規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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