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来客网

伊朗国会通过法案 接受美以等敌国媒体采访可定罪

声明:本文转载自 「星洲网」,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伊朗国会通过法案 接受美以等敌国媒体采访可定罪伊朗国会。(互联网照片)

(德黑兰16日综合电)伊朗《东方报》报道,伊朗国会今天通过一项法案,本国民众只要接受敌视伊朗的美国以色列媒体,以及上述二国出资媒体的采访和其他形式交流,将视为犯罪行为。

路透社报道,这项法案须经宪法监护委员会审查后才会生效。根据法案,伊朗人民严禁与这类媒体进行访谈或参与相关讨论,违者可判处6个月至2年有期徒刑。

法案指出,与其他外国媒体进行访谈需先通知情报部门;未经伊朗外交部通知和取得书面许可,迳自联系外国大使馆、外国机构办公室或其他非伊朗机构,将面临罚款和部分社会权利受限的惩罚。

这一法案也加重伊朗民众接受外国人士指挥或监督下,从事经济犯罪的刑责;未经情报部门许可,禁止提供资讯给外国人,并对未列入核准清单的外国机构科学合作案加以管制。

如果伊朗人民在外国情报机构指示下,提出有损伊朗国安或独立状态的政策或立法建议,最高可判处30年有期徒刑,交由伊朗伊斯兰革命法院审理。

伊朗将本国人与外国实体合作视为犯罪,过去已有先例。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