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刑大科偵隊長曾獲模範公務員,被視為警界明日之星。(警方提供) 字級設定:小中大特 北市刑警大隊科技犯罪偵查隊隊長陳冠良涉嫌自今(115)年3月起,受轉任房仲的前刑事局副隊長吳政祐指示,利用辦案機會夾帶查詢都更戶個資並收受上百萬元賄款,檢方複訊後依貪汙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兩人,台北地檢認為陳男與吳男涉犯貪汙重罪,且有共犯未到案,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
37歲陳冠良是警大76期畢業,八年前曾獲頒模範公務員,過去在刑事局偵破多起安毒走私與重大刑案,深受警界高層肯定並被視為明日之星,卻因昔日警界的師父、現任房仲吳政祐請託,要處理產權複雜都更案,想找到相關房產所有人,因此找陳幫忙;陳從今年三月起共協查上百筆個資給吳,並涉嫌收取逾一百萬元不法酬勞。
陳冠良在刑事局任職時辦案認真、頭腦靈活,深受肯定。陳也在當時認識擔任偵九大隊第三隊副隊長的吳政祐,吳多次帶陳辦案,兩人情同師徒。
但吳男雖然辦案有一套,但卻狀況連連,讓長官頭痛不已。曾在台中辦案時醉倒車內,遭歹徒洗劫還偷走警槍,在刑事局副隊長任內,也曾在酒駕被逮,更涉入88會館案件,由於記錄太多難以升遷,吳男在五年前退休轉行當房仲。
而陳冠良受到吳男請託後,為了避免警方內部稽核系統發現異常,利用平日與檢察官建立的辦案信任基礎,在發函調閱刑案資料的公文中暗中夾帶欲查詢的都更戶名單,陳男透過檢察官代查方式取得上百筆民眾個資,陳男隨後將資料轉交給吳政祐並陸續收受超過100萬元的佣金報酬。
承辦檢察官日前審核案件時發現多筆調閱個資與偵辦案件毫無關聯,檢察官主動向陳冠良提出質詢,陳冠良自知東窗事發無法隱瞞,隨即主動前往台北市刑警大隊大隊長丁靖辦公室報告案情,陳冠良當面向長官坦承收賄,北市刑大隨即召開考績會將陳冠良記兩大過並報請免職,檢警將持續深入追查不明金流來源與背後是否牽涉其他炒房利益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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