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市22歲郭姓男子2年前與2名友人到家樂福中原店購物,卻在清潔用品區以打火機引燃噴霧殺蟲劑引發大火,不只燒毀賣場也波及到商店街店家,事發後停業將近半年,總理賠金額近4億元,8家保險公司向郭男代位求償,桃園地院近日判決郭男共應給付3.98億元。另,連帶被火勢波及的商店街咖啡店,保險公司也向郭男代位求償,法院日前已判決郭男須給付97萬9326元;刑事部分,郭男被依涉犯失火燒燬現有人所在之建築物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網友大嘆,一把火的代價,即使年收百萬也難賠。請繼續往下閱讀... displayDFP('ad-PCIR1', 'pc'); displayDFP('ad-IR1', 'm'); 郭男於2023年12月3日凌晨與黃姓、周姓友人到家樂福中原店購物,郭男竟在地下1樓清潔用品區拿出打火機引燃噴霧殺蟲劑,隨後若無其事放回架上,3人又繼續往其他區域購物,豈料,殺蟲劑上殘留餘火未熄滅,引燃貨架其他殺蟲劑甚至爆炸,火勢瞬間延燒其他商品,導致店內物品燒燬、煙燻,1樓及地下1樓牆壁及天花板也受到嚴重損害,須委由結構技師進行修復鑑定,並依鑑定結果修復及補強才能重新營業,8家保險公司總計理賠3億9827萬0878元,並聯合向郭男提出代位求償。郭男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也未提出書狀聲明陳述,法官綜合證據調查結果,認為保險公司主張為真實,依侵權行為及保險代位求償的法律關係,請求郭男賠償即屬有據,判決郭男共應給付保險公司3億9827萬878元,可上訴;另,遭受波及的商店街咖啡店,保險公司也已向郭男代位求償獲賠97萬932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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