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来客网

軍警消冒險犯難不是二等公民 陳琬惠籲賴政府:待遇編入追加預算

声明:本文转载自 「联合新闻网」,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快訊

1.7萬讚折1.7萬拒出貨!喜傑獅二審大逆轉 「機械反應」不算交易 11:27

為3子存入教育基金2300萬 陳幸妤:趙建銘離婚後遲不歸還 11:05

聽新聞 0:00 / 0:00 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HTML5 Audio! 😢

軍警消冒險犯難不是二等公民 陳琬惠籲賴政府:待遇編入追加預算

2026-08-17 11:40 聯合報/ 記者戴永華/宜蘭即時報導 賴清德 民眾黨 關閉 民眾黨宜蘭縣黨部主委陳琬惠喊話賴政府,立法院之前已經三讀通過的「調整軍警消待遇」案,賴政府應該依法編列預算,社會要治安、人民要救災,不能把辛苦付出的軍警消,當成二等公民。聯合報系資料照民眾黨宜蘭縣黨部主委陳琬惠喊話賴政府,立法院之前已經三讀通過的「調整軍警消待遇」案,賴政府應該依法編列預算,社會要治安、人民要救災,不能把辛苦付出的軍警消,當成二等公民。聯合報系資料照

面對行政院即將編列追加預算民眾黨宜蘭縣黨部主委陳琬惠今天表示,社會要求治安、人民有救災需求,立法院之前三讀通過「調整軍警消待遇」修法,政府卻拒絕編入預算,把辛苦付出的軍警消當成二等公民,她問「賴清德政府欠軍警消的錢,這次要不要編進追加預算」?

陳琬惠說,火警來了,衝進火場的是消防員;歹徒在逃,擋在人民前面的是警察;戍守國土、扛起國防重擔的是軍人。犧牲與家人及朋友的相處時光、冒險犯難,為的就是讓全國人民能夠安穩過日子。

她表示,只要是民生真正需要的錢,該追加就追加、該審查就審查,一分一毫都攤在陽光下,接受國會監督。立法院之前已經三讀通過「調整軍警消待遇」修法案,但是賴清德政府卻拒絕執行,難道在賴清德政府眼中,這些為國為民付出的軍警消是「二等公民」嗎?

更諷刺的是,這段時間裡民進黨的側翼口口聲聲說,「法定義務支出不能刪動」!但軍警消待遇調整不是法定義務支出嗎?標準可以初一、十五不一樣?

陳琬惠強調,冒險犯難的軍警消,不是二等公民!賴清德總統、行政院長卓榮泰應把依法該給的錢編進追加預算,還給軍警消該有的尊嚴。

追加預算 陳琬惠 賴清德 民眾黨

民眾黨安樂死公投遭藍營丟包 黃國昌:國民黨要為投票行為負責

得了便宜還賣乖 張雅屏批賴政府「自己製造預算爭議推給國會延宕」

聯合報社論/否定國會的毀憲政府,造就總預算內耗

預算入袋 朝野善意別出袋

軍警消冒險犯難不是二等公民 陳琬惠籲賴政府:待遇編入追加預算

面對行政院即將編列追加預算,民眾黨宜蘭縣黨部主委陳琬惠今天表示,社會要求治安、人民有救災需求,立法院之前三讀通過「調整軍警消待遇」修法,政府卻拒絕編入預算,把辛苦付出的軍警消當成二等公民,她問「賴清德政府欠軍警消的錢,這次要不要編進追加預算」?

2026-08-17 11:40

總統府國務機要費形同遭全刪?民進黨團:政治報復

立法院三讀通過刪凍總統府國務機要費3000萬元,要求總統府公布遭擱置五項法律案後,始得動支,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表示,這是政治報復,解凍預算的設定條件,形同預算全數遭到刪減。

2026-08-17 11:38

府控拿預算當政治工具 鄭正鈐:法律可以不副署 國務機要費卻不能刪?

針對總統府國務機要費全數凍刪,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表示,解凍條件與國務機要費用途,以及預算監督,毫無直接關聯,形同以預算權作為政治工具。國民黨立委鄭正鈐表示,法律可以不副署,國務機要費卻不能刪,真正受到挑戰的,是賴政府只准行政權制衡別人,不准別人制衡行政權的傲慢。

2026-08-17 10:17

府批拿預算當政治工具 翁曉玲:立院只剩預算審查可箝制行政機關

總統府國務機要費遭全數刪除凍結,將總統公布五項法律案列為解凍前提。總統府表示,解凍條件與國務機要費的用途、執行情形及預算監督毫無直接關聯,形同以預算權作為政治工具。國民黨立委翁曉玲今天表示,府院用選擇性副署,公布法律作為政治手段,立法院唯一剩下的,只有審查預算一途,透過預算的箝制,希望行政機關做好,她認為非常合理。

2026-08-17 10:00

府批「拿預算當政治工具」 在野:賴總統善盡憲政職權可解凍

針對總統府國務機要費全數遭減列、凍結,並且將「總統公布五項法律案」列為解凍前提,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昨天表示,相關解凍條件與國務機要費的用途、執行情形,以及預算監督毫無直接關聯,形同以預算權作為政治工具,企圖藉由凍結經費影響總統依法行使憲政職權,此舉已經逾越預算監督合理範圍。

2026-08-17 00:00 共 0 則留言 規範 發布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