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德利沙于2020年9月8日受委担任上述职务,但同年11月19日遭停职,并于2021年1月12日起被终止服务。(脸书图) (八打灵再也17日讯)玛拉机构有限公司前首席执行员拿督巴德利沙要求撤销逾340万令吉赔偿令的上诉失败,上诉庭维持高庭裁决,认定他违反合约、信托和法定义务。
据《每日新闻》报道,以拿督王健强为首的上诉庭三司认为,没有理由干预高庭的原审裁决,因此维持高庭针对巴德利沙作出的判决。
另两司为阿末卡马沙希和阿末法鲁兹。
高庭于2024年谕令巴德利沙向玛拉机构有限公司支付346万8215令吉42仙,并赔偿该公司因前雇员提出劳资关系索赔而承担的费用。
巴德利沙于2020年9月8日受委担任上述职务,但同年11月19日遭停职,并于2021年1月12日起被终止服务。
案件主要涉及2项问题,即他在未经董事会批准的情况下聘用25名员工,以及针对其中4名员工的情况,向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作出不准确陈述。
在这25名员工中,有12人受聘担任高管职务,而法庭裁定,这些职位的聘任超出巴德利沙的权限范围。
此外,他也在未获董事会批准下,擅自采购了25台微软Surface笔记本电脑,并擅自委任了一家公关公司及一家猎头公司。
根据8月12日的判决理由,阿末卡马沙希指出,巴德利沙上任仅2周后,便在短时间内聘用25名员工,因此引起严重疑问。
“这清楚显示,上诉人未能妥善考虑有关事项。无论从时间、仓促采取行动,还是以秘密方式聘用25名员工来看,都不可能被视为是在合理范围内,以善意方式经营玛拉的业务。”
法庭指出,聘用这批员工涉及每年约940万令吉的薪资成本,而公司获批准的2020年薪酬预算仅为179万9000令吉。
巴德利沙也被裁定超越权限,因为他在没有事先获得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建议和董事会批准的情况下,聘用或延长25名员工的服务。
阿末卡马同意高庭的裁决,即巴德利沙批准一份内部备忘录,实际上扩大他委任高级董事的权限。
他说,由于公司的权限范围只能由董事会修改,因此上诉人试图通过内部备忘录扩大自身权限的做法无效。
法庭也维持原有裁决,即巴德利沙在2020年11月2日举行的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会议上,就4名员工的情况作出不准确陈述。
在有关会议上,他建议委任上述4人担任高级职位,并告知委员会,他们“已准备加入玛拉机构有限公司”。
然而,法庭发现,尽管有关职位仍在审议中,且尚未获得董事会批准,但这4人实际上当时已经受玛拉聘用。
巴德利沙也被谕令支付5万令吉堂费给玛拉机构有限公司。
法庭维持原有裁决,并驳回巴德利沙要求撤销赔偿令的上诉。(示意图) 打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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