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彰化毒駕男拒檢衝撞巡邏車,警開7槍破窗逮人。(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一名林姓男子在施用海洛因後,因違規停車遭警盤查,竟駕車衝撞警用巡邏車及路旁車輛企圖逃逸,現場員警見情況急迫,朝該車射擊7槍警擊破車窗逮人,全案經法院審理,依毒駕及妨害公務等罪判,分別判處有期徒刑5月及1年2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被告林男於115年6月30日下午2時許施用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隔天凌晨3點多,將海洛因摻入香菸吸食,開著懸掛他車車牌上路。行經員林市大饒路659巷口時,因違規將車輛停放於紅線區域,遭執行巡邏勤務之員林分局2警員發現。
警方欲上前盤查之際,林男因擔憂毒駕行為敗露,為擺脫追緝,倒車衝撞巡邏車,造成車頭及車牌毀損,隨後又持續倒車撞擊後方停放的轎車、機車及一面禁止進入告示牌。警員見情況急迫,朝該車射擊7槍示警,並擊破副駕駛座車窗,最終成功將林鉅偉及同車乘客胡男制伏逮捕。
警方隨後在車內及林男身上扣得海洛因2包、安非他命1包、摻有海洛因香菸;經採集其尿液送驗,結果顯示安非他命、甲基安非他命及嗎啡濃度分別高達1980ng/mL、22280ng/mL及17600ng/mL,已遠超行政院公告之毒品濃度標準。
法官審理後認為,被告雖無毒駕公共危險前科,但曾有多次施用毒品紀錄,凌晨時段施用毒品後駕車,對公眾交通安全構成重大威脅,且為逃避查緝不惜以車輛衝撞警車及其他車輛,認定其行為已構成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及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妨害公務執行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5月及1年2月徒刑,合併應執行刑期1年7月,其中公共危險罪部分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彰化毒駕男拒檢衝撞巡邏車,警開7槍破窗逮人。(圖/ETtoday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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