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進黨籍彰化縣議員江熊一楓涉嫌以人頭詐領公費助理補助款487萬餘元,去年12月24日遭羈押,檢方偵結後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並具體求刑9年6月。江熊一楓近日以年事已高、需照顧高齡配偶等理由,聲請具保停止羈押;彰化地院認為她曾任縣議員,具有相當人脈與資源,且有家人居住海外,仍有逃亡之虞,裁定駁回。74歲的江熊一楓被檢調查出,於議員任內以不實名義申報公費助理補助款,甚至將出國期間的丈夫江昭儀列為人頭助理,合計詐領487萬元。全案移審後,法院裁定自今年3月25日起羈押,並於6月裁定延長羈押2個月。請繼續往下閱讀... displayDFP('ad-PCIR1', 'pc'); displayDFP('ad-IR1', 'm'); 江熊一楓日前透過辯護人向地院聲請交保,主張自己返台定居多年,雖有親人在海外,但目前機場、港口及海關管理嚴密,只要限制出境、出海,便不可能逃亡,且心繫高齡獨居配偶的健康狀況,希望能回家相伴到老,並提出具保、限制住居或定期向派出所報到等替代方案。她也表示,逃亡不僅會遭社會唾棄,還會連累親友遭受非議。法官審理指出,江熊一楓涉犯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趨吉避凶」是人性,且其曾任縣議員、具一定人脈資源,加上有家人居住國外,具備長期滯留海外能力,有相當理由認定其有逃亡之虞。法官認為,被告即使採取交保、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定期報到或科技監控,仍不足以確保後續審判及刑罰執行,因此認定羈押原因及必要性仍存在,駁回交保聲請。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