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綠營議員參選人江熊一楓捲助理費案遭停權2年,其丈夫、前立委江昭儀前往地院控告黨部意圖使人不當選。(圖/記者唐詠絮攝)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綠營彰化縣第七選區縣議員參選人、74歲3連霸議員江熊一楓,因涉嫌詐領助理費487萬餘元遭起訴羈押至今長達8月,彰化黨部評議委員會決議將她停權2年;她以年事已高、需照顧配偶為由向地院聲請具保停止羈押,亦遭裁定駁回。其丈夫、綠營大老江昭儀今(17日)前往地院,怒控主委及評議會召集人涉嫌違反《選舉罷免法》,意圖使人不當選。

▲綠營議員參選人江熊一楓捲助理費案遭停權2年。(圖/翻攝自江熊一楓臉書)
江昭儀指出,縣黨部評議委員會無視黨內權責畫分,逾越管轄權限對江熊一楓作出停權處分。他強調,依民進黨規定,民意代表涉及助理費案件應由廉政委員會管轄,且黨內廉政條文明訂,當事人若已進入司法偵查或審判程序,為避免干擾司法,應停止黨內調查。他批評黨部違反程序,逕自通過停權決議,已對江熊一楓的選情造成重大傷害,因此決定提告「意圖使人不當選」。
江昭儀進一步表示,過去黨內亦有其他縣議員涉犯類似案件,卻未見停權處分,質疑黨部對江熊一楓的處分標準不一,明顯不公。他強調,即便黨部堅持處分,也必須合乎程序正義,他們不放棄以民進黨籍身分參選的權利,並將循司法途徑持續救濟。
針對江昭儀的指控,民進黨彰化縣黨部回應表示,此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基於尊重審判及當事人權益,不予評論;有關黨籍及黨權處分,皆依黨內規定辦理,亦尊重黨員的申訴與訴訟權利。

▲江昭儀前往地院控告黨部意圖使人不當選。(圖/記者唐詠絮攝)
法院認有逃亡之虞 駁回具保停押聲請
遭羈押的江熊一楓日前以74歲高齡、心繫獨居配偶健康為由,向法院聲請具保停止羈押。她主張自己返台多年,只要限制出境出海即無逃亡可能,並願提出具保、定期報到等替代方案。然而,法官審理認為,其涉犯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基於人性趨吉避凶,有逃亡動機;且她曾任縣議員,人脈資源豐沛,加上有家人居住海外,具備長期滯留能力,足認有逃亡之虞。交保、限制住居或科技監控等措施仍不足以確保後續審判與執行,因此駁回聲請,維持羈押處分,預計明(18日)將召開延押庭審理是否繼續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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