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边讯)柬埔寨国家银行10日发布通告,要求银行和金融机构依法直接执行主管机关有关查询客户账户信息、冻结账户或解除冻结等命令,无需再向国家银行寻求解释或确认。
国家银行指出,此举旨在加强并加快相关法律程序的执行。今后,银行和金融机构收到主管机关依法发出的命令或要求后,应自行审查并依法执行。
国家银行强调,央行无权对主管机关的有关行动或命令作出解释或进一步说明。
通告同时援引《银行和金融机构法》第47条有关银行保密义务的规定。银行和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向他人泄露因履行职务而掌握的客户资料、数据、账目或行政文件等保密信息,但依法向监管机构、审计机构、临时管理人、清算人以及刑事司法机关提供信息的情况除外。
此外,银行和金融机构必须妥善保存主管机关发出的命令或要求、银行回复以及所提供客户信息等相关文件,并在国家银行要求时提交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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