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来客网

9教師工會反對外師擴大任教 教育部:外加員額、不獨立授課

声明:本文转载自 「自由时报」,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台灣教育產業工會等9大教師工會今(17)日聯合反對教育部修正「各級學校申請外國教師聘僱許可及管理辦法」,質疑開放外籍教師於高中以下學校教授生活、藝文、體育、健康等非語文領域課程,恐鬆動教師專業、工具化藝能課程並衝擊本土教育主體性。教育部晚間回應強調,外籍教師採「外加員額」,不得獨立授課,本國教師仍為教學主體,不影響本國籍教師員額及權益。教育部說明,為配合2025年9月24日修正公布「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4條第4款第4目,修正「各級學校申請外國教師聘僱許可及管理辦法」,增列公立或已立案私立高中以下學校,可聘僱外國專業人才擔任語言及語言以外的藝能、活動等相關領域或科目,並協助相關教學及教師研習、培訓。請繼續往下閱讀... displayDFP('ad-PCIR1', 'pc'); displayDFP('ad-IR1', 'm'); 教育部表示,修法是為推動2030雙語教育政策目標、提升學生英語能力並兼顧學科知識內容,希望依外國人才的專業背景,包括外語、藝能及活動等,擴大人才來源及師資多元性,也增加學校教師與外國教師共同備課機會,促進跨領域合作、教材創新及學生接觸英語學習的機會。對於外籍教師資格,教育部說明,除須具備任教藝能及活動等相關領域或科目的專業資格外,英語文也應為其護照國籍的官方語言或通用語言。學校聘用外籍教師,則以外加員額方式進用,協助相關教學及教師研習或培訓。教育部強調,此次修法是針對學校外國教師聘僱資格及放寬任教科目,並由中央主管機關辦理聘僱許可審查及核發。外籍教師須具學科專長與任教資格,依法申請聘僱許可,並以共同備課、協同教學及協助教師研習與培訓等方式參與,不得獨立授課,因此本國教師仍是教學主體,不影響本國籍教師員額及權益。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