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NONO(本名陳宣裕)涉性侵案,NONO戴著口罩步入法庭前經過安檢門。(中時資料照片,鄧博仁攝) 字級設定:小中大特 藝人陳宣裕NONO遭起訴,民國100年在時尚生活會館與自用小客車內,對2名女子犯下強制性交與強制猥褻,一審認定,2名被害人只有單一指述而缺乏其他補強證據,判決NONO無罪。檢方不服判決提起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開庭,NONO出庭被問及「是否擔心另案先去坐牢」,仍面無表情不予回應。
此外,NONO遭控利用知名度、工作機會7次性侵、猥褻6名女子,台灣高等法院依強制性交未遂判2年6月徒刑,台灣高檢署表示不提上訴,希望判決早日確定,讓NONO入監服刑,但NONO已提上訴,目前最高法院審理中。
NONO一審獲判無罪的案件,檢方指控他到台北市中山區時尚生活會館消費,指名某位女子提供按摩服務,過程中他突然起身暴露下體,憑藉181公分的身高體型優勢,將女子壓制在美容椅上,強行性侵得逞。
另一起則是一名女子因在NONO臉書粉絲專頁按讚,引來NONO主動傳訊邀約見面,NONO開白色賓士接送時,竟在副駕駛座對女子伸出舌頭強吻、用手搓揉胸部,猥褻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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