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院全院委員會今(18日)續審第七屆監察委員。針對政院對立院通過法案不副署爭議,民眾黨立委陳清龍質詢監委被提名人侯廷昌,若任監委是否立案調查,侯廷昌明確表示「肯定要」,因在行政高權與立法職權衝突時,老百姓非常關心其他憲政機關有無解決機制;談及死刑存廢與人權會角色衝突,侯廷昌說,若任監委不會迴避兼任人權委員,強調應依法律與證據秉公處理。陳清龍質詢指出,總統賴清德與行政院長卓榮泰對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案不副署、不執行如何看待?侯廷昌回應,不副署在憲政慣例上是第一次發生,問題在於憲法第37條與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存在結構性衝突,第37條條文未明定不副署的法律效果,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卻又規定覆議失敗應接受。陳清龍追問,若擔任監委是否會提案調查,侯廷昌直言「肯定要」,因在行政高權與立法職權衝突時,老百姓非常關心其他憲政機關有無解決機制。請繼續往下閱讀... displayDFP('ad-PCIR1', 'pc'); displayDFP('ad-IR1', 'm'); 針對陳清龍提及湯姆熊割喉案、新竹輪胎行縱火案等重大刑案,質疑從媒體、網路上,侯廷昌對被害者保護並沒有落實,詢問侯若當上監委會貫徹保護弱勢?侯廷昌表示,自己曾在法官學院上課如何裁量死刑,若為廢死主義者根本不用去上課,自己並非廢死倡議者。他強調,貫徹保護弱勢被害人是一貫理念,被害人主體性必須先建立,不能僅視為照顧客體,未來應分前端、中端與後端落實程序參與權與訴訟權保障。陳清龍追問,國家人權委員會推動廢死等理念,恐與監委監督彈劾政府執行死刑怠惰產生角色衝突,詢問是否會迴避兼任人權委員?侯廷昌明確回答「不會」,並提出資源轉換概念,認為人權委員會若發現問題應交由監委進行預防或監督,主軸不是倡議制度,而是要看法律與證據秉公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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