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懋油董座吳星澄(左)獲不起訴。(中時資料照/林冠丞攝) 字級設定:小中大特 台中地檢署偵辦中聯油脂公司毒油案,歷經47調查後今偵結起訴中聯、福壽、福懋油、泰山等4家公司以及中聯董事長蔡清松等15人並求處重刑。令人意外的是,唯獨福懋油董事長吳星澄獲不起訴處分。根據起訴書理由,吳今年4月才到任且很少進辦公室及過問製油事務,經交叉比對3名被告福懋公司員工證詞,檢方認為隱匿事實、製造販賣的證據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根據檢方調查,吳星澄到案時供稱,他4月 16日才接任福懋油公司董事長,平常很少進公司,從上任到遭檢方傳訊,才進公司兩次,更不曾參與福懋油公司和中聯公司買油的事務,公司日常業務,全權授權總經理張志賓處理。
吳供稱,自己是在6月 29日,才獲得張志賓告知福懋油所產的油品有用到中聯公司油品,而涉及苯駢芘超標的事情,6月30日就通報主管機關,後續問題都是張志賓處理。
包括張志賓及其餘兩位員工也都證稱,業務會議從未見過董事長參加。張更證稱,主要是財務及董事會問題才會通知董事長,至於生產方面的問題,除非重大才會通知他。
經檢方查扣查吳星澄手機進行還原鑑識,發現吳在6月29日之前,確實都未和通司員工討論油品事項,因此無法有直接證據證明吳知情,檢方基於「罪疑惟輕」原則,認定吳未參與犯罪謀議,做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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