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来客网

吐口水、勒頸被嗆「去跳樓」 北市高中生暴打代課師判決出爐

声明:本文转载自 「TVBS新闻网」,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台北市北投區某市立高中一名數學教師於2024年2月27日代課時,因要求一名特教生拿出課本,結果學生突然暴走辱罵、吐口水並對老師揮拳勒頸,導致老師受傷、衣物撕破、眼鏡斷裂,事後就醫並被診斷出恐慌症、混合型焦慮症及急性壓力反應,老師提告求償102萬餘元。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判決學生與母親連帶賠償10萬4094元,可上訴。

特教生允許畫畫舒壓 家長主張老師應付7成責任

判決指出,該名男學生在課堂上以彩色鉛筆與畫紙畫畫,未依老師要求拿出課本,雙方因此起口角。衝突過程中,學生出現拍桌、逼近、飆罵髒話等行為,其後更搶走老師手中的麥克風砸向地面,嗆聲「你怎麼還不滾?」當老師表示已無退路時,學生竟回嗆「後面有窗戶,你怎麼不跳下去?」

學生隨後對老師吐口水、揮拳毆打並勒頸,造成老師身體受傷、上衣撕破、眼鏡斷裂,老師事後就醫,包含身心科治療,出現恐慌、焦慮及急性壓力反應等症狀,並提起民事求償,請求醫療費、財物損失、律師費與精神慰撫金等,合計約102萬餘元。

但學生家長主張,兒子具有特殊教育需求,校方原本就同意他在情緒不穩時,以畫畫等方式調節情緒,認為老師不清楚處置方式一再質疑,才會引發情緒暴走,覺得老師對事件發生及損害擴大也有過失,應負70%責任。

法官審理時,認為代課老師事前不知道學生的身心狀況,也未能在衝突發生時採取更適合特殊需求學生的處理方式,問題仍涉及校方代課安排、事前聯繫有所疏忽,以及個案管理、輔導機制不足,不能因此把責任歸給老師。

法官審酌雙方身分、資力,以及學生因特教身分的情緒控管困境與校方溝通疏失等背景,准許醫療費3915元、財損20179元、精神慰撫金8萬元,但律師費20萬元非屬必要法定支出不予准許,判決學生與母親應連帶給付10萬4094元。可上訴。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