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示意圖(圖/吳靜君攝) 字級設定:小中大特 電動車廠商免積壓資金!財政部修正《貨物稅稽徵規則》,電動車民國116年起有關免稅的部分,可以從現行的先徵後退,改為具結直接免稅,據知,以最大進口廠商特斯拉來說,可以免積壓資金5、6億元。
財政部表示,現行電動車依據《貨物稅條例》規定,產製廠商進口人在電動車產製出廠或者進口時先依規定稅率課徵,等消費者購買後並且完成領牌,廠商再申請退稅,也稱為先徵後退。
依據了解,有些廠商每年積壓的資金可能上達5、6億元。所以財政部修正規則,自明年起廠商或進口人只要向在地的國稅局或海關具結後,就可以直接免稅。
以電動小客車來說,超過208.8英制馬力、或者211.9公制馬力,貨物稅率比照汽缸排氣量2000CC小客車,稅率30%。業者進口完稅價格320萬元的電動車來說,140萬以下先課徵一半,稅額大約21萬元;剩餘的180減半課徵,要課27萬元,廠商要先繳交48萬的貨物稅。等到廠商賣掉該車,就會退140萬元以下的21萬元。未來廠商就可直接具結只要繳交27萬就可以。
但是具結期限只有一年,除非有合理的理由才可以申請延長,財政部官員表示,電動車進口超過一年還賣不掉的很少。
對於消費者來說,就要看廠商的退稅方式,有些廠商會已經將退稅款直接反映在車價上,就影響不大。但有些廠商會先向消費者收,等到退稅後再退給消費者,廠商明年就可能依情況變動。
#特斯拉 #電動車 #貨物稅 #減徵 #特斯拉 【1鍵掌握全球脈動】 立即訂閱國際周報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