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當街暴打女兒 路人「見義勇為」打斷對方3肋骨 曝結果
中國新聞組/北京18日電 2026-08-18 10:30 ET 聽新聞 test 0:00 /0:00 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HTML5 Audio! 😢 監視器畫面顯示劉某將該中年男子放倒。(取材自看看新聞)山東聊城男子劉某2024年5月目睹一名未成年女孩遭父親毆打,上前制止時致對方肋骨骨折,被以故意傷害罪判刑,雖一審判處免予刑事處罰,但需賠償朱某醫療費1564元(人民幣,下同,約232美元)。劉某認為自己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和見義勇為,提起上訴,案件定於8月18日重審。庭審前劉某表示,自己不後悔當初出手制止,並希望法院重新查明事實、作出公正判決。
看看新聞報導,2024年5月26日深夜,劉某與朋友趙某途經聊城市一處小區外廣場時,看到一名中年男子朱某正在對一名未成年女孩拳打腳踢。女孩倒在地上,抱頭哭喊,朱某的妻子則在一旁冷眼旁觀。
劉某和趙某聽到女孩哭喊後上前勸阻,朱某的妻子曾以眼神和揮手示意兩人離開,並未說明自己是女孩的母親。面對仍在施暴的朱某,劉某上前試圖控制對方,衝突過程中兩次將朱某絆倒。隨後,朱某夫婦的朋友趕到現場,才告知劉某、趙某,朱某夫婦其實是女孩的父母。
監視器畫面顯示中年男子腳踹女孩。(取材自看看新聞)事後法醫鑑定顯示,朱某右側三根肋骨骨折,傷情構成輕傷二級,公安機關隨後以涉嫌故意傷害罪對劉某立案偵查,檢察機關以故意傷害罪對劉某提起公訴。
2025年11月,聊城市東昌府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法院認為,劉某最初制止朱某毆打女孩的行為「弘揚了社會正氣,值得倡導」,但在朱某停止毆打後,與劉某發生言語爭執,劉某仍連續將朱某絆倒並毆打,已超出正當防衛的限度,因此構成故意傷害罪。
法院綜合考量劉某主觀惡性較小、犯罪情節輕微,判處其犯故意傷害罪,免予刑事處罰,同時判令劉某賠償朱某醫療費1564元。
劉某不接受這個「有罪免罰」的判決,隨後提起上訴。他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我非常氣憤」,並強調自己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和見義勇為。
2026年5月,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認為,原審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裁定撤銷一審判決,發回東昌府區人民法院重新審判,案件定於8月18日上午開庭重審。
劉某表示,經歷長時間訴訟及一審判決後,他原本經營的檯球廳已關門停業,生活陷入困境,但並不後悔當初出手制止。他說:「我身為一名黨員,我是很驕傲的,一名退役武裝警察、退役老兵,在人民群眾危難之時需要出手時我會及時出手,我的人生觀念中,沒有遇到危險可退的時候。」
談及即將開始的重審庭審,劉某表示:「我要個公道,我的錯就是我的錯,你們的錯就是你們的錯,我只要公道,我什麼都不在乎。」
劉某目擊家暴現場,認為自己出手制止的行為屬於見義勇為。(視頻截圖)精華 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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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劉某為何會被以故意傷害罪追訴?
因他在制止朱某毆打未成年女孩的過程中,與對方發生衝突並造成朱某右側3根肋骨骨折,法醫鑑定為輕傷二級,檢方因此以故意傷害罪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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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一審法院為何仍判劉某有罪免罰?
一審認為他最初制止家暴屬弘揚社會正氣,但在朱某停止毆打後,劉某仍連續將其絆倒並毆打,已超出正當防衛限度,因此構成故意傷害罪,僅免予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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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二審後案件目前進展與劉某態度為何?
二審認為原判事實不清,已裁定撤銷一審判決並發回重審,案件定於8月18日開庭。劉某表示不後悔出手,也希望法院重新查明事實、給他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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