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埔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聽證會7月結束。未出席過的民建聯區議員、前法團顧問黃碧嬌,被揭有一份「授權黃碧嬌的單位」的檔案,顯示她在2021年投選顧問公司「鴻毅」時,收到131張授權票。她書面去信委員會解釋,是與義工團隊、當屆法團委員、社區好友等所做的聯合統計。
《香港01》獲得這份檔案,發現當中有單位業主在開會前已離世11個月卻「被授權」。記者成功聯絡「被授權」單位業主遺孀,她聲稱開會前曾被相熟街坊索取授權票,因「唔識填」而交出空白授權票予街坊,不知道未辦妥遺產繼承不能授權別人出席業主大會,亦不認識獲授權的人士。事件中懷疑有人冒認去世業主的簽名,涉嫌「偽造虛假文書」。記者曾致電黃碧嬌及到其議員辦事處查詢,至截稿前未獲回覆。
聽證會揭黃碧嬌及友好收131張授權票
2021年12月11日,宏福苑法團舉行特別業主大會,有5%業主聯署要求撤換舊法團而召開,舊法團加插了揀選顧問的議程。最終舊法團繼續當選,並通過委任鴻毅為工程顧問。
代表獨立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在聽證會披露,委員會從大火後接管法團的管理公司「合安」所提交的資料中,找到一份名為「授權黃碧嬌的單位」的Excel檔案。其中記載了131張授權票,但大部份都不是寫她做授權人。這131張授權票,佔了當日會議全部授權票約25%。
黃碧嬌透過律師書面解釋,是與義工團隊、當屆法團委員、社區好友等所做的聯合統計,自己實收20多張授權票。
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從大火後接管法團的管理公司「合安」所提交的資料中,找到一份名為「授權黃碧嬌的單位」的Excel檔案。《香港01》獲得此檔案及另一檔案,發現有居民授權黃碧嬌。(文件截圖)授權單位業主開會日已離世
《香港01》近日取得這份Excel檔案,發現有單位的業主在開會前已離世卻「被授權」。資料顯示,宏仁閣高層單位的胡姓業主授權「譚德榮」出席業主大會,惟胡早在2021年1月底離世,他的兒子在2023年6月才繼承到業權。時任法團在2021年11月底,通知居民將在12月11日開會。這段時間業權「真空」,理論上單位無法授權任何人。
兒子不知情 一家不認識被授權者
《香港01》接觸到這戶被授權單位家屬,現時的業主是離世業主的兒子胡先生。胡先生確認父親早在2021年1月已離世,他到2023年繼承單位業權。
他不是住在宏福苑,無親眼目擊收授權票的狀況。他在2021年12月也無去開特別業主大會,完全不知道已離世的父親在該次會議被授權,也不認識被授權的「譚德榮」。
2026年5月8日,民建聯大埔南區議員黃碧嬌,出席大埔區議會會議。(資料圖片/夏家朗攝)交無簽署空白授權票給相熟街坊
胡先生其後引述母親,稱有一次開業主大會前,因舊法團被部份居民挑戰,因此舊法團想集中要多些授權票,而母親落樓被相熟街坊問及可否給她授權票,她就將無簽署的空白授權票給了街坊:「我媽話佢唔識填,就畀了街坊搞。」他說當時未辦理好遺產繼承,母親並不知道,該單位的狀況並不能授權別人出席業主大會。
對於父親已離世卻被授權,胡先生說不應存在授權票機制,「當時很多街坊都唔熟悉大維修,我想如果我們多參與就不會被利用授權。」他認為政府應研究如何助市民處理大維修事務,批評市建局的招標妥「簡直係廢嘅」。
前大埔區議員姚鈞豪。(資料圖片/羅日昇攝)時任區議員稱開會前有驗票 管理處核對土地註冊處資料
時任大埔區議員姚鈞豪有份出席2021年12月的大會。姚鈞豪憶述在開業主大會之前兩日、即2021年12月9日,因授權票數量太多,部份街坊不滿要求管理公司置邦驗票,因此有幾位居民入場驗票。他引述街坊,稱驗票過程只核對授權票的資料,包括單位及業主名稱是否與土地註冊處的資料相符,有否簽名等。
姚鈞豪認為,該次大會出現「死人授權票」一事,反映授權票機制有漏洞。他指出,管理公司應有住戶的資訊,如知悉哪一戶的業主居民離世等,應該再與土地註冊處的資料作對比,以免同類情況再發生。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資料圖片/湯致遠攝)大律師稱冒簽涉「虛假文書」
事件中懷疑有人冒認去世業主的簽名,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出如果授權人已離世,該文書就會失去法律效力,而單是冒簽已涉「偽造虛假文書」罪;如果該授權票無被使用,也涉「管有虛假文書」罪;如有被使用,則涉及「使用虛假文書」罪。陸偉雄說,如果被授權者明知授權人已離世卻照用該授權書,也涉觸犯「使用虛假文書」罪。
政府8月12日就《建築物管理條例》的修訂建議,展開為期一個月的公眾諮詢,當中「授權票」制度為五大修訂方向之一。民青局建議設立每人可持有「授權票」的上限,若單位數目超過50個,每人可持有的「授權票」數量不得超過單位數目的2%或20份;另擬對獲授權代表身份設限,僅容許業主的親屬或同一屋苑的其他業主等特定人士擔任。
現時並無機制核實業主大會的授權票。諮詢文件提到,有意見指出應該加強核實委任代表文書方面的程序,例如設立抽查及核實機制,而無需為委任代表文書的數目設定上限。局方希望就此徵集意見,包括對上限設定有何建議、以及法團應如何處理因超出持有上限的文書。
大埔民政處當日列席但無收到授權票投訴
當日的特別業主大會,大埔民政事務處曾派員列席。大埔民政處稱,根據紀錄,民政處人員當日並無收到有關授權票的查詢或投訴。被問到當時如何核查授權票,處方稱根據《建築物管理條例》,管委會主席須按照《條例》的要求,決定收到的委任代表文書是否有效。若業主對任何委任代表文書存有疑問,應通知管委會主席,而如他缺席,則通知主持會議的人。
對於有業主已離世但「被授權」,處方稱提交虛假的委任代表的文書或授權自然人通知屬刑事罪行。
記者周二(17日)去過黃碧嬌的議員辦事處索取回應。(王海圖攝)置邦截稿前無回覆
黃碧嬌曾稱該檔案是由管理公司「置邦」編製,《香港01》向置邦查詢為何協助編製該檔案、被授權的人士「譚德榮」與黃碧嬌有何關係等,至截稿前未有回覆。
黃碧嬌議助:會轉交查詢
記者曾經致電黃碧嬌,但電話無法接通;亦去過黃碧嬌的議員辦事處索取回應,其議員助理稱不清楚,會向黃碧嬌轉交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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