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近日街頭出現一部封閉式電動三輪車,外觀酷似一部小汽車,但車牌卻是掛著藍底黑字的車牌,頻頻遭民眾檢舉懸掛假車牌,對此車主回應僅為上下班代步使用,喊話政府竟然不屬違禁品,怎不列管?對此監理站回應三輪車非領牌範圍,偽造車牌最高則可開罰7.2萬元。
淘寶買「老頭樂」代步遭檢舉假牌,車主嘆:又不是違禁品。(圖/TVBS)這輛水藍色的三輪封閉式電車,駕駛座採用握把式控制方向,外觀宛如一部小汽車。然而車牌部分卻相當異常,並非常見的白底黑字,而是藍底黑字,靠近查看還寫著「停車場專用」字樣,因此有目擊民眾檢舉其懸掛假車牌。
車主劉小姐表示,這個車牌已經修改了4次仍被盯上,強調自己並沒有犯罪動機。(圖/TVBS)車主劉小姐表示,這個車牌已經修改了4次,因為一開始有人認為太像監理站的車牌,所以改成停車場辨識用途,強調自己並沒有犯罪動機。這輛俗稱「老頭樂」的電動三輪車,車內並未加裝冷氣,劉小姐於2022年透過淘寶購入,花費超過7萬元,主要用於上下班代步,通勤距離約4公里。
劉小姐對於車輛能透過管道購買卻無法律列管感到不滿,認為政府若沒有強制規定不能使用何種款式車輛,在執法上連警察也感到為難,因為沒有明訂這是違法的禁止範圍,該車並非違禁品。
嘉義區監理所車輛管理科科長李南儒證實,這部封閉式電動三輪車從未驗過車,不屬於汽機車,也不算微型電動二輪車,因此不在監理站的領牌範圍內。李南儒指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偽造車牌將處駕駛人3萬6000元以下罰款,車主則面臨7萬2000元以下罰款。
由於車主未經驗車便自製車牌上路,不僅須吞下罰單,還觸犯刑法。這輛封閉式電動三輪車的駕駛座為握把式設計,並不屬於近日交通法規通過可上路的駕艙機車,執意行駛上路即屬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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