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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离婚后故意睡门口骚扰前夫 法庭谕令她远离住所十米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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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一名女子和丈夫离婚后,称为见孩子不得已搬床褥和行李睡在前夫家门前堵住门口,前夫不堪其骚扰申请个人保护令之余,还进一步入禀法院,申请限制她接近住家的远离令(Stay Away Order)。 

家事司法法院的推事官审理后裁定,女子的行为已构成情绪或心理虐待,显示她无视与前夫之间的界限,而原有的个人保护令(PPO)也不足以阻止她骚扰前夫,因此对她发出远离令(Stay Away Order,简称SAO),禁止她在未来两年进入前夫住家周围的十米范围内。

女子搬床褥和行李睡前夫家门口

根据判词,案件中的怨偶2009年在中国结婚,育有两名分别为15岁和5岁的孩子。 

两人在2024年闹离婚,前夫获得两名孩子的抚养权和婚姻住所,女子则享有探视权,但必须搬出婚姻住所。

前夫去年4月份也取得针对女子的个人保护令,女子去年6月或7月左右搬走。

去年12月,女子五次把床褥和行李搬到前夫家门口后,直接“住在”那里,堵住前夫家门口,也拒绝移开物品或离开,导致前夫和孩子无法自由进出住家,每次都惊动警方到场。 

最后一次是去年12月20日,警方到场后警告她再不移走障碍物就会将她逮捕,女子仍执意骚扰前夫,最终遭警方逮捕。 

前夫指女子当时情绪激动,还辱骂了警员。 

12月23日,不堪骚扰的前夫再向法院申请额外保护令,包括要求发出家庭驱逐令(domestic exclusion order)和远离令,禁止前妻进入住家、远离住家、工作地点和两个孩子的学校十米之外。 

答辩时,女子称她离婚后无家可归,前夫自从她搬走后不让她见孩子,所以只好住到前夫家门口,才有机会看到孩子。 

推事:不让探视并非骚扰的通行证

推事Nathaniel Tan认为,女子五次刻意用床褥和其他物品堵住前夫家门口,这种反社会行为已严重无视他人的身体界限,也会破坏一个人在自己家中应有的安宁和安全感,因此构成情绪或心理虐待。

至于女子声称自己只是为了见孩子,推事认为,即使前夫阻止她探视孩子的说法属实,她也应该通过适当法律渠道解决,而不是自行采取行动。

推事明确表示:“不让探视并非骚扰的通行证。” 更何况前夫已取得个人保护令,只是遗憾地有关保护令未能阻止女子骚扰他。 

另外,女子每次骚扰前夫时都要警方介入才肯离开。推事因此认为原有的保护令不足以保护他,法院有必要进一步发出远离令。 

远离前夫住家十米之外

推事最终通过前夫的申请,对这名前妻发出住家远离令,禁止女子进入前夫住家的十米范围内。

不过,推事也考虑到女子在庭上承认自己的行为“愚蠢”,似乎已经意识到错误并表现出一定悔意,因此只把远离令期限定为两年。

法庭也下令女方接受辅导,协助她面对婚姻破裂,并学习管理强烈的情绪。

推事驳回前夫申请让女子远离他的工作地点和孩子学校的远离令。推事表示,女子从未到他工作的地方骚扰他,也没有证据显示她曾在学校范围对前夫实施家庭暴力。

另外,女子也可能需要前往学校参加家长会,推事说既然已发出住家禁令,其余的会显得多余,况且前夫已取得房子的独占居住权。 

最后,推事指示远离令从本月21日开始生效,有效期两年。女子在这之前也可以回去取回个人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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