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踪人员不必等24小时!泰国警方要求接报后立即行动
8月 19, 2026泰国头条新闻社讯 8月19日,泰国国家警察总署发言人代隆透露,国家警察总署署长吉迪拉警上将已就“失踪、走失人员及无名尸体”类案件作出专项工作部署,要求各相关部门全面加强报案受理、协调联络、刑事司法保障及调查取证等环节,确保案件处理及时、高效、规范,并尽快查明事实真相。
吉迪拉警上将在部署中明确要求,国家警察总署行动中心与警察鉴证科学办公室要推动失踪人员及无名尸体管理委员会切实履行职责,系统总结既往案件处理经验,进一步优化失踪人员报案、搜寻追踪及调查取证等工作流程,确保各级警察单位能够快速、准确地开展相关处置工作。
此外,国家警察总署强调,各单位须提醒办案警员及报案受理人员高度重视失踪、走失人员案件,必须在接报后立即采取行动,不得以等待满24小时为由,拖延或拒绝处理。
根据工作安排,警方接报后应首先向报案人、证人及其他相关人员了解基本情况,并将失踪或走失人员的外貌、身份等特征信息,及时通报所属警察无线电中心、辖区警察无线电中心及参与联合行动的相关单位,核查是否存在符合特征的人员正在警方依法监管、控制范围内,或是否曾在警方巡逻、执勤过程中被发现。
与此同时,警方要求调查部门全面收集相关资料与信息,对失踪、走失人员及无名尸体案件展开深入调查,查明事件原因及相关事实,并与相关组织、机构及部门协调沟通,实现信息共享。调查部门还需制作初步调查报告,逐级上报至上级主管部门,依据职权作出进一步部署。
警方还要求调查部门负责人定期向报案人或失踪人员家属通报案件追踪及调查进展情况,持续走访了解最新动态。各警察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警察总署关于失踪、走失人员及无名尸体案件的相关工作指令执行,同时与国家警察总署行动中心下属的失踪人员及无名尸体管理委员会及警察鉴证科学办公室加强信息核查、交换与共享,协同推进案件处理工作。
此外,国家警察总署署长已责成法律与案件办公室作为主要负责单位,对涉及尸体检验、失踪人员及财物特征公告发布,以及失踪人员搜寻、发现与寻回等相关法规和规章进行修订完善,确保其与现行法律、规章及相关命令保持一致,并进一步为国家警察总署所属各单位制定统一的工作规范。
吉迪拉警上将同时要求各级警察指挥官加强相关工作的指导、监督与管理,密切跟踪执行情况,确保失踪、走失人员及无名尸体案件得到及时、规范处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编译:Wan;来源:mgron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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