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来客网

誰領得到第三類戰鬥部隊加給? 國防部:戰傷醫療、營旅級官兵都適用

声明:本文转载自 「自由时报」,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總統賴清德今(19)日下午宣布,從今年7月1日起,除了既有的第一、第二類型戰鬥部隊加給之外,將新增「第三類型戰鬥部隊加給」,讓在旅級以下、提供作戰持續力的部隊,其服役官兵每個月增加4000元的加給。國防部下午補充,包含戰傷醫療、軍品運輸、工兵、心理戰部隊、憲兵部隊等,都將納入第三類戰鬥部隊加給。國防部下午說明,戰鬥部隊是指以聯合作戰型態,直接與敵軍從事作戰,或協同作戰部隊提供戰鬥支援,及提供作戰持續力的部隊,例如提供打擊火力支援,作戰能力需求及戍守重要政經及關鍵基礎設施等。請繼續往下閱讀... displayDFP('ad-PCIR1', 'pc'); displayDFP('ad-IR1', 'm'); 針對提供作戰持續力之部隊的定義,國防部說明,包含提供打擊火力支援的部隊,例如彈藥、油料、戰傷醫療、軍品運輸、化學及工兵等部隊;提供作戰能力需求的部隊,例如武器裝備搶修、戰技訓練、戰力研發、提供戰場情報及心理戰部隊;戍守我國重要政經及關鍵基礎設施,例如憲兵部隊及地區防衛部隊。此外,已支領第一、二類型戰鬥部隊的連級單位,其上級直屬營部、旅部單位納入第三類型戰鬥部隊。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