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浙江杭州,97年男生与99年女生结婚登记,男方将婚前房子和财产全部给予女方,男方表示“从没给自己留后路”,认为“不共财产不共心”,女方确认男方婚前的房子和钱都已交给自己。
(目前中国蓝新闻的微博、抖音和B站都找不到这条了,唉,你们别删啊,这有什么不能发的)
@皇城根下刀笔吏:
这事还在热搜上哈。
这个男的逻辑不太好。他说不共财产不共心,那应该把双方的财产都放到一起,才叫共产,而不是把自己的财产都给女的,才叫共产。
即两个人把各自的财产,都放到一起,登记到双方共同的名下,才叫共产。
把自己的财产,全部给到对方,这叫财产权属转移,跟共产没什么关系。
@sven_shi:
有时候我看着这几年的婚姻宣传都觉得无奈。#新郎称不共财产不共心#,这种甚至都不是共同财产,宣传的是男方结婚后,把家里所有的财产交给女方,由女方全权支配。这种宣传背后符合我国50后60后设计的家庭立法思路。比如我国民法典婚姻编宣传男女平等,但是设计彩礼嫁妆制度,规定就是嫁妆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彩礼满足一定条件后也是属于女方个人。
对于5060后这一代人来讲,婚姻结合往往是男强女弱,这个年代的体制内立法者又特别在乎要用结婚证让不平等的两个人平等,所以会着重要求让强者弱势,那么宣传的婚姻模式自然而然就变成男方结婚后要把所有的财产交给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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