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来客网

撞壞前車遭求償10萬!肇事駕駛哭窮 法官1原因現砍7萬元

收藏
声明:本文转载自 「中时新闻网」,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撞壞前車遭求償10萬元,肇事駕駛當庭哭窮,法官1原因狂砍7萬。(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撞壞前車遭求償10萬元,肇事駕駛當庭哭窮,法官1原因狂砍7萬。(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字級設定:

新竹一名陳姓男駕駛,113年3月間行經路口時未注意車前狀況,不慎追撞前方蔡姓女子的車輛,蔡女事後找承保的保險公司理賠修復費用10萬3400元,產險公司再向陳男提起民事訴訟追討全額。新竹地院近日審結,考量車齡已逾5年,零件依法必須計算折舊,最終判處陳男僅需賠償3萬5000元。

判決書指出,陳男事發當天下午2時34分許,駕車經過新竹市中正路與竹光路口,因疏於注意車前狀況,直接撞上前方蔡姓女子駕駛的車輛,造成其車輛受損,經警方到場處理解析,認定陳男應負全部過失責任。

蔡女投保的產險公司,事後支付高達10萬3400元的車輛修復費用,內容包含零件費用7萬6000元、工資1萬3400元以及烤漆費1萬4000元。產險公司給付賠款後取得代位權,向新竹地方法院提告,要求陳男全額賠償。陳男庭上表示自己經濟狀況不佳,薪資早已被法院扣款。

法官認為,據民法規定損害賠償以必要修復費用為限,零件以新品換舊品必須扣除折舊。經查,被撞的自小客車為截至事故發生已使用超過5年,依行政院公布之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自用小客車耐用年數為5年,採定率遞減法計算,零件殘值最高僅能計算10%,因此7萬6000元的零件費用折舊後僅剩7600元。

最終,法官計算工資1萬3400元、烤漆費1萬4000元加上折舊後零件7600元,判決陳男僅需賠償產險公司3萬5000元及相關利息,其餘請求均被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淡水71歲翁開車「掃倒16輛機車」肇逃!深夜驚險撞擊畫面曝光 台中20米巨樹突倒塌 2警慘遭「壓頂」5分鐘 驚險爬出脫困 警專實習生爆「與15歲妹裸聊」!校方怒喊不寬貸:最重開除學籍 #車禍 #民事訴訟 #肇事駕駛 #折舊 #車輛維修 【鬼月到》體驗全台4大「鬼門開」儀式!】 城隍廟禁忌、典故一次看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