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偷吃人夫還發文酸正宮,法官判賠60萬。(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劉人豪/台中報導
小三明知男子已婚仍與其同遊多國發生性關係,事後更在Instagram發文辱罵正宮「假面夫妻」、「假掰到不行」、「撿回收」,遭正宮提告求償,台中地院認定其言論侵害配偶權與名譽權,判小三須賠償60萬元。
判決指出,正宮於2021年與丈夫結婚迄今,小三明知男方為有配偶之人,雙方仍於2025年5月至12月間,前往珠海、上海、日本旅遊同房過夜,發生十餘次性行為,小三更於2026年2月在社群網站Instagram發文,罵正宮「假面夫妻檔」、「 妳老公跟我睡到那邊去了」、「假掰到不行」、「撿回收的喔」、「垃圾夫妻檔」等,提告求償120萬。
小三表示,正宮與丈夫因感情不睦分居已久,且多次磋商離婚事宜,男方早於其外遇前,夫妻關係即已破壞殆盡。男方則說,跟小三於2024年11月認識時,就已經知道他結婚了,2人2025年12月結束交往,因為小三一直糾纏不清,結束交往之後還有發生性行為,次數總共大概10到20次之間,跟小三交往期間,跟妻子的感情不太好,沒有吵離婚,就是冷戰而已。
法院認為,小三指摘正宮配偶外遇、不忠於婚姻的言論,並以「撿回收」、「假面」、「假掰」、「爛」、「垃圾」等詞羞辱、嘲諷,涉於私德,無助於社會多數人利益之增進,亦與公共利益無關。審酌正宮所受侵害、婚姻、家庭生活影響程度、損害及精神上痛苦程度等,認請求精神慰撫金部分50萬元、侵害名譽權部分10萬元,合計6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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