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士坦承違反《公司法》,願意接受司法判決並向社會大眾致歉。(圖/YT@詹姆士官方專屬頻道) 字級設定:小中大特 58歲知名廚師詹姆士(本名:鄭堅克)被控10年前成立詹醬有限公司時,涉嫌假驗資200萬元,士林地檢署依違反《公司法》、《商業會計法》等罪嫌起訴詹姆士,今(20日)詹姆士當庭認罪,並於下午發布一支長達17分鐘的影片,以時間軸完整說明「詹醬」拆夥紛爭、違反《公司法》案件以及澄清多項不實指控,呼籲爭議回歸證據與司法程序。
詹姆士說,民國105年成立公司時,因手邊需支付家庭開銷、女兒學費及攝影棚改造費用,資金相當吃緊,便聽從會計師建議先借款200萬元充當資本額,驗資後隔天就把這筆錢轉出歸還。詹姆士坦承當時不了解此舉已違反《公司法》,但錯了就是錯了,「我願意承擔應負的法律責任」,除了向社會大眾致歉,也在法庭上真誠認罪,願意接受司法判決。但他同時強調,公司驗資的過錯,與107年丘秀珠加入品牌後的合作糾紛,是不同時期的獨立事件,不應刻意影射他後續入股詹醬有不法和欺騙的行為。
針對被控「空手套白狼」、沒投入任何資金,詹姆士說明,107年丘秀珠入股品牌前,他已投入近2年時間與資金進行產品研發,期間節目主持與演藝工作皆正常進行,並沒有所謂的「需要保住工作」的情況。他當時已將所有帳單、單據交由丘秀珠及其會計審核,經結算後才把先前投入的研發費用認列為股本,雙方談定他持股六成,不足的部分也已補足,詹姆士沉重地表示:「如果當初不認同我的支出可以認列為股份,大可在合作開始前拒絕,現在反過來否定當年的共同決定,讓我真的非常難過。」
詹姆士透露,公司經營6年持續虧損,他開始思考要不要停損。113年1月丘秀珠告訴他公司虧損150萬,3月他委託會計師查帳,10月丘秀珠再度通知他公司沒有足夠的錢,要股東繼續補資金。同年11月爆發「蘇丹紅事件」導致香辣粉改版,但詹姆士無法接受新版的味道,基於對消費者負責的立場,他堅決拒絕上市,雙方之間開始有歧見和不信任,且當時公司累積虧損已達1430萬元。
詹姆士提出止損並退出經營,雙方原協議僅無償授權兩項獲利產品的肖像權並約定每2年把關品質,但丘秀珠要求追加授權品項與肖像全數使用權,談判破局。雙方律師原約定114年3月30日為產品回收期限,但期限後市場仍未下架,他才發聲明澄清後續「詹醬」產品已非他團隊製作、把關,詹醬也宣布詹姆士退出品牌。
詹姆士本來以為雙方拆夥後各走各的路,沒想到媒體出現指控他「私自叫公司員工拍攝個人YouTube 影片」以及「私接業配」等傳聞,詹姆士澄清,當時部分員工同時協助頻道拍攝與詹醬業務,完全是丘秀珠知情並親自安排的人力配置,絕非他私自挪用公司資源。
詹姆士感嘆,一年多來不斷收到律師函與不實指控,讓他承受很大的心理壓力,甚至一度不敢出門。他希望藉由這支影片還原完整脈絡,並呼籲雙方的紛爭應回歸證據與司法程序處置,不要再透過片面說法佔用社會資源。
詹醬事件完整始末說明 訂閱影音:- 中時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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