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全体会议。(图:国会)(金边讯)国会今日(8月20日)一致通过《乡分区行政管理法》修正案,调整乡长、分区长及副职的分配机制,以提升基层行政效率,更充分体现选民意愿。
修正案以110票赞成、0票反对获得通过。会议由国会主席昆索达丽主持。
此次修法涉及《乡分区行政管理法》第33条、第34条、第35条和第38条。
国会表示,修法将建立更明确的职位分配机制,根据地方选举实际结果确定乡长、分区长及副职人选,以加强基层行政领导和运作效率,并进一步推动地方分权改革。
根据2001年制定的现行法律,乡分区理事会选举结束后,得票最高的候选人名单获得乡长或分区长职位;得票第二和第三的候选人名单,则分别获得第一和第二副职职位。
如果只有一个候选人名单获得全部议席,乡长或分区长及两名副职均从该名单中产生。如果只有两个候选人名单获得议席,则按照法律规定分配相关职位。
现行法律还规定,第一或第二副职如果失去乡、分区理事会成员资格,其副职职位也同时丧失,并按照候选人名单顺序递补。有关职位变动由内政部长最迟在14天内发布公告确认。
国会表示,此次修法旨在使基层行政领导职位分配更加符合选举结果,同时提升地方行政管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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