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媒體業救星來了 澳洲通過立法強迫未為本地新聞付費的科技巨頭課稅
國際中心/綜合外電 2026-08-20 07:20 ET 聽新聞 test 0:00 /0:00 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HTML5 Audio! 😢 澳洲20日通過一項立法,將強制要求科技巨頭,若其未能與當地媒體就其平台上的新聞內容達成商業協議,則須繳納數百萬美元的稅款。(路透)澳洲20日通過一項立法,將強制要求科技巨頭,若其未能與當地媒體就其平台上的新聞內容達成商業協議,則須繳納數百萬美元的稅款。根據「新聞議價激勵機制」(News Bargaining Incentive, NBI),除非這些公司達成協議,否則將對其廣告收入徵收2.5%的稅款,而這些收入將直接分配給澳洲本地新聞機構,
該法適用於Meta、Alphabet旗下的Google、TikTok以及微軟旗下的領英(LinkedIn),涵蓋在澳洲擁有「重要」社群媒體或搜索服務,且當地廣告收入超過2.5億澳幣(1.78億美元)的企業。
若要避免繳納這項稅款,科技平台可透過在報告期結束前與至少八家不同的出版商達成協議。這些協議的金額將從其應繳稅款中扣除。
澳洲政府在一份聲明中表示,這對澳洲新聞企業及新聞業而言,都是重要的一天,「法案已敲定,向各平台發出的尋求商業協議的信號非常明確。協議必須在數位平台的財務報告期結束前敲定,才能用於抵扣該期間的繳稅義務」。
該法案規定,協議必須支持新聞內容的製作,或與平台在線上發布、由這些出版商製作的新聞內容相關。
與大型出版商的支出可抵扣150%,而與中小型媒體機構的支出可抵扣200%。
此外,任何單筆協議的抵扣額度上限不得超過平台應繳費用的25%。
精華 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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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澳洲這項新立法主要要解決什麼問題?
主要是迫使大型科技平台為其平台上的新聞內容付費,若未與澳洲本地媒體達成商業協議,就須繳交2.5%廣告收入稅,並將資金回流給本地新聞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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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哪些科技公司會受到這項法案影響?
法案適用於Meta、Alphabet旗下的Google、TikTok,以及微軟旗下的LinkedIn;前提是它們在澳洲提供重要社群媒體或搜尋服務,且當地廣告收入超過2.5億澳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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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科技平台要如何避免繳納這筆稅款?
平台必須在報告期結束前,與至少8家不同出版商達成協議,且協議需支持新聞內容製作或相關發布;大型與中小型媒體支出還可分別獲150%與200%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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