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20日讯)吉打州务大臣拿督斯里莫哈末沙努西的前政治秘书莫哈末希尔米被控涉嫌于3年前在州内稀土元素(REE)采矿相关项目中索贿及受贿,吉隆坡地庭今日命令被告出庭自辩。
法官认定控方具表面罪证
法官苏珊娜胡辛是在认定控方成功证明被告面对的案件具备表面罪证后,作出上述裁决,。
“法庭命令被告出庭自辩,并从今年10月9日起,连续4天进行自辩程序。”
53岁的莫哈末希尔米于2023年11月20日面控时,对两项控状皆不认罪,要求审讯。
根据第一项控状,他被控通过赛伊阿鲁维向REE Mining Group私人有限公司董事莉阿娜索要25万令吉现金作为报酬,以吉打州务大臣政治秘书的身分,帮助该公司在州内的稀土元素勘探和采矿准证申请获得通过。
第二项控状指出,他被控向同一名人士收取15万令吉现金贿赂,以达到相同目的。
莫哈末希尔米被指于2023年7月4日和11日,分别在隆市Sunway Kiara Hills某住宅单位和金地岭(Desa Sri Hartamas)某一家餐馆内,犯下上述罪行。
他因而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以及罚款不少于贿款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负责此案的副检察司为娜特拉法雷哈,而被告代表律师为赛纳基尤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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